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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06 生效日期: 2008-06-06
发布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粤卫办[2008]5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2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工作,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各地要于6月中旬前组织完成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神经外科治疗精神疾病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如实填报有关情况(附件1),并将专项检查的书面总结情况一并于6月30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二、在获得卫生部审核同意之前,所有医疗机构不得将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作为临床诊疗项目应用于临床或者开展临床研究。已经应用于临床或者开展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必须立即暂停该类所有手术。
  三、拟开展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的医疗机构,要根据所具备的技术要求及设施条件,按照《开展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申请表》(附件2)的要求,填报有关资料,经我厅审核后再报卫生部进行技术审核。(联系人:孙炳刚联系电话/传真:020-83710265) 二○○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精神疾病的手术治疗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现就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技术审查管理
  神经外科手术治疗某些精神疾病具有高风险性,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需进一步验证;此类技术属限制性医疗技术,并涉及伦理评价问题,应严格在限定的机构、人员和条件下,有限制的实施。医疗机构将此类手术作为临床诊疗项目应用于临床或者开展临床研究前,需经当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卫生部技术审核同意。
  二、科学、准确、严格掌握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的适应证
  经我部技术审核同意的医疗机构,方可应用神经外科手术方式治疗国际学术界没有争议的、经规范化非手术方式长期治疗无效、患者脑部有器质性改变或长期频发异常脑电波、给患者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难治性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的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必须严格筛选病例,准确掌握适应证和手术指征,制订具体的医疗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好医患沟通,每例手术必须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精神分裂症等不属于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的适应证。
  三、加强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临床研究管理
  医疗机构经我部技术审核同意开展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的临床研究时,必须充分尊重受试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安全性。临床研究项目不得作为常规临床诊疗项目向患者提供,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近期,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对辖区内既往开展过此类手术治疗的机构实施治疗情况进行汇总并报我部备案。对违规开展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开展该类手术的医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2:广东省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市卫生局(盖章)
  序号医疗机构名称手术开始时间治疗病种及数量
  强迫症例数抑郁症例数焦虑症例数精神分裂症例数其他小计
  注:统计时间计算到2008年4月30日。
附件3:广东省开展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执业许可证号码:
  所在地:市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内容的填写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符号、代码和缩写。
  二、机构类型需写明医院等级,如未参加过评审,则填写"未评"。
  三、主管部门指上一级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可以空项。
  四、机构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型、经营性质填写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相一致。
  五、住院人数(人次/年)、门急诊量(人次/日)、病床使用率、开展情况填写近3年的。
  六、如是选择项,请在所选择项相应的?中打"b"。
  七、电话和传真号码均应填写区位号。
  八、形式审查日期、受理日期及受理编号由省卫生厅填写。
  九、报送申请书及电子软盘或光盘一式2份。
  十、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书面申请;
  (二)医疗机构概况;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医院评审证书复印件;
  (五)与拟开展的神经外科治疗精神疾病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姓名、专业、职称、从业年限等);
  (六)与拟开展项目相适应的设备目录、性能、工作状况说明和相应辅助设施情况说明;
  (七)医院伦理委员会组成及人员名单;
  (八)与拟开展神经外科治疗精神疾病相关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九)其他有关资料(对以上资料的补充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名称
  机构类型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专科类型。医院级别:三级;二级;其他。
  医院性质非营利性□;营利性□。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开放床位数张在编人员人
  出院人数(人次/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门、急诊量(人次/日)2005年2006年2007年
  病床使用率(%)2005年2006年2007年
  已开展临床应用项目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其他□
  已开展临床研究项目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其他□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数及分布总计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设置科室(名称)临床应用申请种类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其他:临床研究申请种类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其他:
  二、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所在专科情况
  在职人员总计人数卫生技术人员
  医生护士技术人员其他
  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学历结构总计人数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专科及其他
  开展相关手术时间开放床位数
  已开展手术例数
  2005年2006年2007年
  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其他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其他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其他
  已开展手术治愈率
  2005年2006年2007年
  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其他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其他强迫症抑郁症焦虑症其他
  地级以上市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出具的近3年与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相关医疗事故情况证明:
  负责人: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年月日
  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意见:(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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