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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粮食系统2008年上半年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30 生效日期: 2008-05-30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粮食局
发布文号: 黑粮办字[2008]69号
各行署、市粮食局:
  现将《全省粮食系统2008年上半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推动全省粮食系统评议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黑龙江省全省粮食系统2008年上半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纠风办部署,按照省局《2008年全省粮食部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安排,在各地进行自检自评基础上,省局决定于6月上旬对全省粮食系统上半年的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为搞好这次检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将评议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任务细化、责任明确、迅速启动,实施“班子工程”。除一把手负总责外,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结合业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领导抓评议工作的整体合力;是否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是否把抓基层、打基础摆上重要位置,定期部署、检查、指导,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评议活动在粮食系统形成氛围,形成制度。
  (二)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办实事情况。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否认真落实粮食购销服务指导措施,积极入市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促进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在收购农民余粮中是否做到讲求诚信、依质论价、及时兑付售粮款,保护农民利益;是否做到为售粮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以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良好形象,取得广大农民的支持和信赖;是否积极参加“行风热线”节目,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解决、跟踪问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情况。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属企业是否坚持实行“六项制度”,增加办事透明度,分别实行政务公开和企务公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等工作中应当公开的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结果等事项是否按规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服务对象的投诉是否得到及时处理。
  (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盐业执法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服务;是否存在擅自设立许可和收费项目的问题。
  (五)认真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法规和政策情况。各级军粮供应机构是否按照规定的军供粮油品种、等级、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供应部队;是否认真执行《黑龙江省粮食局军粮供应服务承诺》;是否坚持走访部队,广泛征求部队官兵对军粮供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整改;碘盐合格率是否达到98%以上。
  (六)查处不正之风问题情况。对上级转办信件涉及问题的查处,是否有专人管理,认真登记、及时处理;要结果的信件是否及时调查核实,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七)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并取得显著成效;各项监督制约措施是否完善,能否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八)加强工作协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情况。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是否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汇报有关粮食改革、收购政策、工作措施、评议活动工作进展等情况,求得他们对粮食工作的领导、支持、监督和评议;是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通过座谈会、评议会、聘请监督员、情况通报会等各种形式,或深入到服务对象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对于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是否认真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九)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典型作用方面情况。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积极争取当地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良好的行业社会形象;是否通过办简报、公示版等宣传形式,在行业内部宣传评议活动及典型事迹,以点带面,提高活动整体开展效果。
  二、检查时间
  6月10日至18日。
  三、检查范围
  对各市(地)粮食局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市(地)抽查2-3个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抽查的每个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暗访2-3个参评企业。
  四、检查方法
  这次集中检查工作在省局评议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评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对各地上半年评议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每组3人,每个市(地)检查2-3天。
  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具体听取市(地)粮食局评议领导小组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看承诺是否落实到位,文件、讲话、会议记录及有关工作的基础材料是否齐备、规范;召开座谈会,了解评议工作真抓实管情况;走访当地纠风办,征求对粮食部门的意见和要求,掌握有关情况;采取临时指定的办法对基层单位、内部职工或相关单位进行抽查暗访。
  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集体研究,对照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做出总结评价,并由检查组长向被检查单位评议领导小组反馈意见。
  五、检查工作要求
  这次检查是全省粮食系统评议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认真操作,确保收到良好效果,以推动下半年工作的开展。
  (一)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进行检查。各检查组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检查方案》,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认真实施,不得漏项。
  (二)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各检查组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了解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估。要着力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促进被检查单位工作的改进,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责成被检查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三)检查组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礼品赠送。
附件:黑龙江省检查组分组、检查市(地)及人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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