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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黑龙江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9 生效日期: 2008-05-19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安监发[2008]77号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2008年黑龙江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2008年黑龙江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尾矿库隐患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8]100号)精神和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监联字[2007]1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指导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针对我省尾矿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和环保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尾矿库安全和环保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尾矿库及相关建设工程核准审批情况。尾矿库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和环保竣工验收情况。尾矿库是否有设计、是否擅自修改设计、是否按设计组织施工和生产运行。尾矿筑坝是否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尾矿坝滩顶是否满足生产、防汛和回水的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放矿、筑坝和排洪操作管理的作业人员是否接受专业培训,尾矿工是否持证上岗。尾矿库是否存在有毒污染物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尾矿库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期服役、存在垮坝险情情况。尾矿库影响铁路、公路、饮用水源安全情况,尾矿库下游是否存在居民居住或重要设施情况。新建尾矿库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情况。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情况。隐患治理方案制定和整改资金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尾矿库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确定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
  (二)8月初至10月底,对一般和较大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并对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
  (三)11月初至12月底,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尾矿库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监管水平,严防尾矿库溃坝等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尾矿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治理,严重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实施关闭。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检查尾矿库相关建设工程的立项核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和企业落实存在重大隐患尾矿库的治理资金,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关停、整治危库和险库。环保部门负责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管,对尾矿库企业进行排污登记,检查指导企业编制完善尾矿库环境安全应急预案,监督企业治理尾矿库超标排污问题。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检查尾矿库建设用地审批情况,依法取缔、关闭未经建设用地审批的工程项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企业加强隐患治理。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梳理分类,分级监管,分类指导。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公告、评估和销号制度,跟踪监督治理情况,抓好治理方案的落实,确保在治理期限内完成整改。要采取公告、简报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情况。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要进行评估论证,确保隐患彻底治理。一般隐患治理结束后,需经现场验收合格。
  (四)全面落实尾矿库企业的隐患治理主体责任。企业是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隐患治理职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建立并落实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要经常组织隐患排查。要落实隐患报告、治理和防控措施。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即组织消除。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尾矿库,要停止运行和使用,暂时难以停止运行和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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