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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丹东市振兴区江海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4 生效日期: 2008-05-14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2008]79号
丹东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江海街道办事处的请示》(丹政〔2007〕127号)收悉。同意设立振兴区江海街道办事处,辖原安民镇海龙、安康、新友、胜利4个村,行政区域面积31.8平方公里,实行街道管村体制。区划调整后,振兴区安民镇辖7个村,行政区域面积29.23平方公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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