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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办公室、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2 生效日期: 2008-05-12
发布部门: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据中国国家地震台网核定,北京时间5月12日14时28分,在我州汶川县漩口和卧龙之间发生了7.8级地震,震中位于北纬31°00′,东经103°24′。据初步了解,此次地震我州各县震感强烈。截止17时13分,汶川、理县、茂县的交通通讯中断,黑水、金川、小金、马尔康、松潘、九寨沟等县均有道路垮塌、房屋裂缝、山体滑坡报告。为积极主动做好应急救灾工作,州委、州政府决定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州级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迅速行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驻州部队、武警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各县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立即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四、由州卫生局牵头,州人民医院、州疾控中心、州中心血站等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迅速组织医疗抢险队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五、交通、通信部门要采取一切手段,迅速恢复交通通讯。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灾区学校的灾情情况,通知灾区学校暂时停课,确保师生安全和稳定。
  六、水利、经委等部门要及时掌握重点水库等生命线工程的受灾情况,及时有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抓好次生灾害防御。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要积极准备救灾物资,深入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七、各县、各部门务必严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指挥,坚持24小时值班。各县、各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不听谣,不传谣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八、各县、各部门务必将反分裂、维护稳定工作与抗震救灾工作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不误。
  九、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保持市场物价稳定,确保市场供应,防止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引起恐慌。
  十、切实搞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两办报送信息。
中共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办公室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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