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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8 生效日期: 2008-05-08
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宿迁市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宿办发[2008]53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市全民国防教育有效展开。
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落实,充分开发和利用我市国防教育资源,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全民普及的国防教育格局,确保全民国防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人们的国防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浓厚氛围。根据2月22日市委常委议军会要求,现就贯彻《全民国防教育大纲》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贯彻落实《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重要意义
  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贯彻落实,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的实际步骤,是为实现“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宿迁”目标提供可靠安全保障的具体行动。为此,应把进一步深化全民国防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贯彻落实,是新形势下强化人们国防观念,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在长期的相对和平环境里,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容易产生和平麻痹思想,更加需要加强国防教育,强化爱国主义精神。国防教育要以“爱中华、奔小康、强国防”为主题,紧扣时代主题,激发全民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工作,强化国防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贯彻落实,是培育战斗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促进和推动军事斗争准备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坚持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国防教育纳入经济社会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院校和普通高校的培训教学计划,贯穿于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与加强全社会的思想文化建设、发展科学教育事业结合起来,与“双拥”活动结合起来,为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积极履行国防教育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以及基层群众性组织,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中应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积极履行职责,采取不同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国防教育。
  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推进国防教育的全民普及,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社会各行业的作用,区分层次,有重点地搞好社会不同群体的教育。要借助军分区、县(区)人武部和驻军部队国防教育的师资力量,做到每季度进行一次国防教育形势报告会,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国防意识。
  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国防教育,组织部门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到干部培训中去,各级双拥工作办公室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到双拥工作考核内容中去,作为双拥工作评比的重要条件。
  企业事业单位要将国防教育列入干部职工教育计划,结合政治教育、业务技术培训以及各种文化体育活动,进行国防教育。
  各级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要将国防教育列入本单位的年度教育计划,并严格按照教育计划对干部职工进行国防教育。
  各级军事机关要利用军训主渠道,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国防意识熏陶和知识技能增训,利用政治教育、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征兵和执行各项任务等时机,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使命任务教育,积极为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进行国防教育讲座。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要将国防教育纳入社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要结合自身实际,聘请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等,协助开展国防教育,向居民和村民普及必要的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要把国防教育与征兵工作、拥军优属以及节日、纪念日活动结合起来,保证国防教育落实。
  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任务和分工,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强宣传,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国防知识,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宿迁日报要每月刊出一期“国防天地”专版,宿迁电视台要每月播出一期“国防之窗”专题节目,宿迁人民广播电台要每月播出一档“国防时空”专题广播,其它有条件的报纸、电视台、电台也要相应开设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专版、栏目、节目;每月依托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的“国防在线”网页,进行一次国防知识宣传。
  烈士陵园、革命遗址和其它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要充分发挥国防教育主阵地作用,安排好向社会开放的时间,尽可能地方便大多数群众前来参观;安排的教育内容,尽可能与一般群众的接受能力相适应,易于了解和掌握;要积极为中小学生接受国防教育提供最优化的社会保障,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和在国防教育日前来活动的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要一律予以免费。
  所有学校要把国防教育作为国家对受教育者进行的一项普及国防知识、传授国防技能、培养国防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要积极组织学生进行军训,掌握不同的国防知识和必要的军事技能。每半年要安排一次国防教育课,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国防、热爱人民军队的情感。
  三、切实加强对全民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
  1.统一组织,确保效果。全民国防教育活动要按国防教育委员会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统一组织,纳入各单位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要坚持实事求是,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使全民国防教育活动逐步走向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求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国防教育的新方式、新方法、新途径;要充分发挥军分区、人武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国防教育的深入发展。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清晰,方便操作,责任明确,务求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国防教育的职责,从思想上真正认清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各地国防教育办公室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周密计划,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3.总结经验,宣扬典型。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的经验做法,注意挖掘潜力、培养先进典型,利用各种新闻传媒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推动工作深入发展。市国防教育委员会每年底对各单位开展国防教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表彰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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