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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楚雄州2008年脱毒红薯种植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4 生效日期: 2008-05-04
发布部门: 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楚政办发[2008]9号
牟定、大姚、永仁、元谋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以脱毒红薯为主的生物质能产业是推进我州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产业之一。为确保2008年全州1万亩脱毒红薯示范种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原则
  (一)发展思路。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建立新型农企关系,探索一条农户和企业互利双赢的路子,稳步推进全州脱毒红薯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民参与;二是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三是强化科技,抓好示范,提高效益。
  二、目标任务
  2008年全州安排示范种植脱毒红薯1万亩。具体安排是:元谋县示范种植6000亩,种植的乡镇由元谋县自定;大姚县龙街乡示范种植1000亩,赵家店乡示范种植1000亩;牟定县戌街乡示范种植1000亩;永仁县永定镇示范种植1000亩。安排种植的4县必须实施50亩连片的高产示范样板,力争每亩产量达到3.5吨以上。
  三、阶段实施要求
  示范种植的县和乡镇要在5月5日前落实种植面积;5月15日前召开预整地现场会,发放小额贷款;5月25日前完成预整地,召开示范种植现场会;6月25日前全面完成种植任务;8月中旬召开中耕管理现场会;11月下旬召开采收总结会。各县农业局要及时将各个阶段的实施情况报州农科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发展脱毒红薯是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一条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克服对脱毒红薯产业发展认识不足、种植推广力度不大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二)突出重点,区域种植。要结合各地的自然条件,选择适合的区域。确定种植的乡镇要集中在2个―3个村委会安排,以便技术指导、小额信贷发放、交售等各个环节的组织。
  (三)提高收购价格,保护农民种植积极性。元谋龙川江化工有限公司是脱毒红薯的收购企业。为保护农民种植积极性,元谋龙川江化工有限公司同意从2008年11月15日起提高脱毒红薯收购价格,即鲜薯收购价为每千克0.55元(不再测淀粉含量)。
  (四)加大信贷支持,确保生产投入。为解决农民在定植期间投入少,产出效益低的问题,试范县的扶贫小额信贷对种植脱毒红薯的农户要重点安排,即每种1亩脱毒红薯,安排200元的小额信贷额度。
  (五)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小额信贷扶持由州扶贫办负责;种苗供应、样板组织、技术指导由州农科所负责;种植面积规划由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尽快建设脱毒红薯组培苗繁育基地,有效降低种苗成本;州农科所要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加大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力度,不断筛选出高淀粉、高产量的新品种,通过科技培训,良种良法配套,不断在高产高效上取得新突破。各有关县人民政府要积极扶持县农科部门组织实施高产示范样板。
二OO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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