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安监管综[2008]78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印染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试行)》,已完成了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等相关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实施。省局将通过各地试行,适时对《印染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试行)》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作为地方标准颁布施行。
各地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在认真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向纵深发展。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反馈省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