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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2008年成都市重点出口企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29 生效日期: 2008-04-29
发布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成办函[2008]9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扩大我市对外贸易规模,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确定2008年我市重点出口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以2007年海关统计出口额为依据,外贸流通公司出口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美元,生产企业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
     (二)主营产品规模较大,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主营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出口潜力大,出口规模逐年稳定增长;
     (三)产品质量优良,近两年出口货物在国外无因质量原因造成的索赔事故,企业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规行为。
     二、企业名单
     根据重点出口企业的基本条件,确定英特尔产品(成都)有限公司等50户企业为成都市2008年重点出口企业。
     三、支持措施
     对重点出口企业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企业融资、资金申报、政务服务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8年成都市重点出口企业名单(略)
2. 2008年成都市重点出口企业联系领导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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