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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24 生效日期: 2008-04-24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鸡政办发[2008]55号
(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我市现有16座小型水库(市区有大同、山南、猴石、龙山4座小I型水库)列入三年除险加固计划。其中大同和山南两座水库已经批准立项,其他水库有的已完成安全鉴定和初设工作,进入审查批准阶段,有的正在做前期工作,预计本年度完成批准立项工作,并进入除险加固实施阶段。国家对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工作非常重视,因此,加强对除险加固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致关重要。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规范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
  (一)项目主管部门应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准立项后,工程施工准备前完成项目法人的组建,组建项目法人要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省水利厅核准备案。
  (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组建必须符合省水利厅关于建设管理单位应具备的技术、业务、人员学历、职称等相关要求,并能通过省水利厅的法人批复。满足上述条件的,可由区、乡组建法人。如果达不到上述要求,根据水利部《通知》精神和省水利厅要求,由上级水利管理单位为主组建该项目法人。
  (三)项目法人需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
  1.法人代表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同类工程建设简历。
  2.技术负责人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同类工程建设简历。
  3.机构设置,一般需设立技术组、财务组、组合组,各组需由具有相应学历、职称的人员组成,要规定各自的职能,建立相应制度。
  4.法人代表应为专职人员,应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较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水利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6.各组人员结构合理,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
  (四)项目法人职责
  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工程建设。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并报省水利厅核准备案。
  3.负责报批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省水利招标合同代理招投标工作,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4.依据规定选择相应的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并签订相应合同。
  5.做好三通一平等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开工申请,报省水利厅批准后,进入正式施工阶段。
  6.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核算完成投资额,依合同按程序进行工程拨款工作。
  7.负责监督现场管理机构、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负责单元、单位和整体工程的不同阶段的检查和验收,负责工程施工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的监督和检查及管理。
  8.负责组织工程完工后的竣工图和竣工决算、工程竣工后的财务决算。
  9.负责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阶段、各单元的质量检测和质量评定,组织工程竣工和整体质量评定等工作。
  10.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总验收工作,并与管理单位做好整体工程档案工作。
  根据项目法人和法人组成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工程项目法人代表及组成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条件,请参照具体规定执行。
  二、按规定规范工程与资金管理渠道
  市、县两级水务局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标段划分、质量、技术、监理等方面予以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市、县两级水务局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与拨付。资金首先进入市、县两级水务局账户(市水务局负责市区水库的资金管理,县水务局负责县属水库的资金管理),由市、县两级水务局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分期拨付,确保资金监管到位,工程管理到位。
  三、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组建的项目法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省水利厅关于水库除险加固的基本建设要求,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各级水务部门要做好工程技术、质量监督、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各级水库建设单位要确保匹配资金足额到位。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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