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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24 生效日期: 2008-04-24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冀政办[2008]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8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解决妨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果,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建设以“实力、活力、竞争力”为主要标志的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创新民主评议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各参评系统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民主评议中要突出四个方面的创新,即确立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充分体现新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时代特点;实施动态考核、动态评议,并计入年终总评结果;充分体现“群众说好才算好”的评议原则,进一步增强评议的客观性和有效性;改进评议结果统计和运用,参评系统的年度总评结果为社会各界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各级、各参评系统要完善机制,使“阳光热线”、“阳光服务”、听证质询等活动,与纠风专项治理、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协调联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将民主评议中层干部、基层所站、窗口单位、医院、学校,包括围绕重大项目组织的专题评议,都纳入对参评系统的评议,加大监督评议力度,探索和调整具体的联动办法,形成整体推进的新态势。
  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要强化监管和指导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纠风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健全内部监
  督,加强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在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纠风工作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政府定价不提价和政府指导价不上调,降低不合理和过高的收费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全年免收销售环节的费用,确保市场物价稳定。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重点监管。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有关加强价格监管的措施及工作要求等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物价稳定和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向农民、村集体和农村合作社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今年要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对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奖励和补偿款等问题。建立“一事一议”奖励补贴制度,总结经验,推进全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重点是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组织全省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加强对涉农负担重点问题的督促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四)继续抓好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乱收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加强对保障机制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禁挪用保障资金,严禁“一边免收费,一边乱收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贫困家庭的住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的落实。从今年春季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年内全面完成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加强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校中校”、“一校两制”名
  义乱收费,凡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再提高,严禁违反“三限”政策以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纠正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定价行为,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与学费合并或捆绑强行收费。严格普通高校收费管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对国际合作办学和联合办学的监管力度,严禁以此为名乱收费。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继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
  2.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今年实现新农合制度的全覆盖。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年内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努力缓解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医问题。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探索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和人员的准入、现场校验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公立医院经济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积极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巩固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医疗广告专项行动成效。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继续落实医德医风“五级全员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贯彻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推进医德医风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医院活动,扎实推进“医疗惠民工程”。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的公开为重点,扎实推进院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完善药
  械集中采购制度,按要求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加强对医疗设备阳光采购“十公开”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规范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加大医药价格监管力度,严防严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
  3.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组织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项目调查,理清各有关部门权力和责任,研究规范各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执法执收权限,探索解决越权、重复和交叉执法问题。督导省财政厅、省纠风办《关于2007年治理涉路涉车执收执罚收支挂钩的实施意见》(冀财办(2007)42号)的贯彻落实,纠正和查处执法执收部门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行为和预算部门将有关部门罚没收入、收费与财政预算、拨付挂钩问题。继续清理收费站点,对全省尚未核定收费年限的70条道路收费项目进行审计,及时核定收费年限,坚决撤销确已收回贷款的收费站。推进规范治超工作,纠正随意执法和强行服务行为。重点治理治超领域中的公路“三乱”和失职行为,研究解决全面实施计重收费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完善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真正把公路“三乱”问题解决在现场,解决在基层。
  (五)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安全。继续对社保基金进行审计调查,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研究探索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群众。
  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政策,扩大缴存覆盖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加强“两项基金、两项资金”的监管,重点是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力争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清理整改工作,使违规资金得以收回、监管行为更加规范,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政策制度更加完善,从明年开始纳入常态管理。
  (六)严格清理规范,坚决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在巩固2007年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配合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努力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乱摊派,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等项目。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严格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上述两项工作要在今年基本完成。
  (七)加强规范管理,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
  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
  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
  上述两项工作今年要在解决重点问题上下功夫,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专项治理。
  进一步巩固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行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绿色通道建设、企业减负、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专项治理成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工作。
  三、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牵头部门要统筹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工作,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各派驻监察机构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配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纠风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查不正之风案件。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真实情况。要注意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对纠风工作的推动作用,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事)件,严格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加强调查研究,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解放思想大讨论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创新意识,积极研究解决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找准体制机制、工作措施等方面阻碍纠风工作深化发展的症结,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扎实工作,大胆实践,不断总结新经验、推出新举措。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把不正之风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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