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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2008年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18 生效日期: 2008-04-18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 黑牧科教[2008]61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畜牧局,各市、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畜产品消费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指针,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紧紧围绕现代畜牧业建设,以畜牧业标准化为中心,以加强动物防检疫工作为根本,以强化兽药和饲料的生产、销售、使用监管为重点,以开展畜产品监督抽检为保障,全面实现我省畜产品产出安全,保证奥运会期间我省畜产品安全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健康,打响龙江畜牧业品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100%,兽药标签符合率达到98%以上;饲料产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90%以上,饲料标签合格率90%以上,杜绝因投入品产品质量引发的人身安全事件。
  2.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档案建立达到80%。
  3.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强制免疫项目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突出标准化在畜牧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作用,紧紧围绕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一重点,加快畜牧业标准制(修)定和实施示范步伐,推动现代畜牧业建设。
  1.加快畜牧业标准制(修)定步伐。一是对现行畜牧业地方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整理,查找出当前畜牧业地方标准重复、交叉、滞后的问题并予以解决;二是制定新的畜牧业地方标准9项,以满足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要求。
  2.加大畜牧业标准化实施力度。以'全省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项目'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推广工作,在全省选择20个畜牧业重点县(市)推广奶牛、肉牛、生猪、大鹅等畜牧业标准化养殖技术;创建10个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场、5个奶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同时加强对望奎县和方正县实施国家标准化示范县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深入实施全程监管,保障畜产品产出安全
  以强化全程监管为重点,切实抓好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畜禽养殖环节和畜产品生产流通三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畜产品安全产出。
  1.开展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监督管理。按照《2008年全省饲料工作要点》、《黑龙江省2008年兽医工作要点》和《全省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工作内容的要求,重点做好兽药和饲料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及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和动物防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制作、销售假冒伪劣和使用禁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畜牧业投入品市场。
  2.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区)的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场(区)的畜禽生产标识佩戴、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建立等工作。档案内容要包括养殖场基本情况,畜禽种苗来源、品种、数量、免疫,投入品使用,养殖过程中的疫病、死亡,以及经检疫合格后上市的产品主要销售去向等情况。二是做好畜禽免疫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确保做到动物疫病不暴发不流行。
  3.开展畜产品兽药残留例行监测。在全省13个地市的超市、畜产品批发市场、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开展畜产品安全例行监测,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提供依据。全年计划监测畜产品500批,重点监测供京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同时配合农业部做好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
  (三)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检测体系建设
  1.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各项法规、制度、措施的建立和完善。开展《黑龙江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筹备工作,组织立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同时加强与畜牧业发达国家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交流。
  2.抓好国家质检体系建设项目。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推进省级综合质检中心建设,抓好望奎、安达、杜蒙等10个县级综合质检站涉牧部分的建设。
  (四)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保障畜牧业安全生产
  1.在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管理上继续实行'飞行检查'的管理模式,在兽药、饲料市场管理上继续实行市(地)交叉互检的管理模式,督促各地加大对严重违规和使用违禁药物案件的查处力度。
  2.在开展全省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省局还将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检查组,每季度一次深入到各市、县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组织协调和信息沟通,做好宣传培训
  1.在省农产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组织开展供京畜产品生产流通信息调查,确保奥运会期间我省畜产品安全供应。
  2.组织召开2次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交流会议,通报各市(地)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逐步建立起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开展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执法能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在有关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定期编印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简报,编印并下发《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提高管理者、生产者和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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