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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17 生效日期: 2008-04-17
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珠府[2008]38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珠海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加强行政效能监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完成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今年市政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审视未来、谋划发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全面实施“以港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和“三产旺市”战略,着力建设大交通、着力发展产业集群、着力拓展城市空间、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
  一、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重点加快电子信息、家电电气、电力能源、生物医药、石油化工、精密机器制造等优势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旅游合作、商贸物流、信息服务和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产业规模,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基础产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市发改局牵头,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等单位配合)
  (二)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实施《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编制全市约束性产业集群整体规划,制订实施《珠海市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着力打造以格力为龙头的家电电气产业集群、以伟创力为龙头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以高栏港石化基地为龙头的石化产业集群、以三灶生物医药专业镇为龙头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金山软件为代表的软件产业集群、以炬力为代表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集群、以天威飞马和纳思达为代表的打印耗材产业集群。(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各行政区、高新区、高栏港区等单位配合)
  (三)引导区域产业合理布局。香洲主城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金湾区重点发展港口物流、重化工业、先进制造业、旅游业、会展业等优势产业,斗门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生态旅游业等产业。(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等单位配合)
  (四)提高园区发展水平。加快编制和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工业园区配套资金,支持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简政强区措施,促进政府服务向园区和项目延伸。落实园区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局等单位负责)
  (五)大力发展旅游会展业。积极开展“浪漫之城?幸福珠海”旅游年系列活动。加快发展温泉、海岛、游艇俱乐部等特色旅游产品,大力推进海泉湾项目建设,加快九洲岛、东澳岛等近海岛旅游开发,加快香洲游艇码头建设。把第七届中国(珠海)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继续办好国际赛车、国际游艇展等国际赛事和展会。(市旅游局、金湾区、万山区、市国资委、市港务局、中国航展珠海执委办、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
  (六)鼓励发展商贸物流业。进一步完善物流业发展规划,构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服务外包业,积极发展软件服务、教育培训等配套服务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落实服务业政府扶持引导资金,年内培育认定我市大型连锁经营十强企业、市现代物流十强企业、市餐饮十强企业。加快社区商业发展。举办“购物节”、“美食博览会”,带旺零售消费市场,活跃市场环境。(市发改局、市经贸局牵头负责)
  (七)稳步推进房地产发展。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市建设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等单位配合)
  (八)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大力推进海洋综合开发,重点发展中转仓储、滨海旅游、海洋渔业和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积极引进大型中转仓储和豪华邮轮项目。加快海岛水库、码头、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探索海洋新能源利用,改善海岛生产生活条件。规划建设湿地生态公园,推进人工鱼礁建设,改善近海生态环境。(万山区、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配合)
  二、以港口开发和交通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实施“以港立市”战略
  (九)完善双港集疏运系统。按照全力推进“一号工程”、贯通“三大节点”、加快把珠海建设成为珠江西岸交通枢纽城市的要求,全力推进广珠铁路、广珠城际轨道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连接高栏港区的珠港大道、珠海大道和通向珠海机场的省道272线的改造,加快机场北路至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尽快终结港口无铁路、机场无高速公路的历史。抓紧完善市内“六横八纵”快速干道交通网络规划。推进金港路规划建设,打通通往西部地区第二通道。加紧规划建设太澳高速公路珠海段,全力推进金凤路、翠屏路等路段建设,加快推进井岸二桥项目。规划建设环城城市轨道,重点推进金海大桥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双港快速路网系统。(市交通局、市重大办、市公路局、市建设局、斗门区、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
  (十)加强港口规划和管理。加紧完善高栏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万山港区研究。理顺港口管理体制,加强港口岸线管理,合理利用岸线资源,促进港口可持续发展。(市规划局、市港务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珠海海事局、万山区、高栏港区等单位负责)
  (十一)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高栏港区东大堤等工程建设,力争两个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建成投产,抓紧四个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10万吨级煤码头、15万吨级矿石码头和30万吨级油码头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桂山10万吨级油码头改造。(高栏港区、万山区牵头,市港务局、市重大办、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珠海海事局等单位配合)
  (十二)大力发展临海产业。重点抓好高栏港码头仓储区、石化区、精细化工区、能源钢铁和装备制造区建设,加快壳牌润滑油、茂盛海洋石油服务、中铁武桥重工和斗门佳粤船厂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支持,加紧落实大型炼化、PTA三期、珠海电厂5、6号机组等重大项目的报批工作。(高栏港区、斗门区牵头,市重大办、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配合)
  (十三)大力发展临空产业。落实航空产业园发展规划,加快园区管理体制、开发模式以及配套政策的研究,预留好航空产业发展用地,抓紧产业招商,设立并用好专项资金,高水平推进航空产业园建设。深化珠海机场与香港机场合作,加快推动机场配套设施建设,拓展机场客货运市场。(市重大办、金湾区牵头,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国资委等单位配合)
  三、继续实施“135”行动计划,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十四)加快完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抓紧第五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开展金湾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等56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完成唐家湾新城、西湖城区空间布局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修编和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
  (十五)积极拓展新城区。重点加快唐家后环、横琴、鹤洲南垦区等土地整合开发,按市场化原则,引入有信誉、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参与新城区土地一级开发,高水平推进唐家湾新城、南湾城区、西湖城区、斗门新城、温泉新城的开发建设。(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各行政区、高新区、横琴区等单位配合)
  (十六)完善中心城区交通基础设施。有计划地推进主城区快速路网升级改造,落实公交优先,解决行人安全、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等问题。(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等单位负责)
  (十七)加大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审批建设项目,严禁建设遮山、挡海项目。稳步推进市区旧工业小区和楼宇改造升级。进一步扩大城区绿地面积,提升园林生态城市建设水平。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大力整治违法建筑和室内违法装修等行为,规范和美化户外广告。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整治乱摆卖、乱张贴和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狠抓农贸市场环境整治,改善居民购物环境。积极探索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城管体制,加强对城管工作的组织、投入、监督和考核,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水平。(市城管委办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经贸局、香洲区等单位配合)
  四、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八)着力抓好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约束性任务工作责任制,保障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加快建立节能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严把项目准入关,制定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规范。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推动企业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继续实施“重点耗能单位节能行动”。制定建筑节能实施办法。加快实施企业脱硫工程,以火电厂脱硫和关闭5万千瓦以下小火电为重点,消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加快出台《珠海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08-2010)》,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加快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保障水平。(市发改局、市经贸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珠海供电局、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等单位配合)
  (十九)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严格落实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严格执行闲置用地处置政策,鼓励按规划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鼓励企业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加强土地执法监督,严查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市国土资源局、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等单位负责)
  (二十)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中珠联围等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和河道畅通工程建设。建设竹银水库系统工程、南区水厂和黄杨泵站及其配套工程,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和对澳门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市水务局牵头负责)
  (二十一)千方百计做好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工作。全面推进前山河和主城区排洪渠综合整治,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加紧实施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理系列工程,加快西部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万人以上镇污水厂和市环境污染监测系统工程建设。加快拱北污水处理厂扩建、高栏港污水处理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西部地区垃圾处理中心等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严厉查处乱挖山取土行为,要按照“谁主管谁复绿、谁破坏谁复绿”的要求,对已破坏的山体尽快完成绿化美化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委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局、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等单位配合)
  (二十二)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将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9‰以下。完善户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五、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增强特区发展动力
  (二十三)大力推进财税改革。贯彻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强化综合治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重点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部门统一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强化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推行公务卡结算改革,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四)大力推进金融改革。积极支持市商业银行重组。深化农信社改革,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信贷主渠道作用。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市金融办牵头负责)
  (二十五)大力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修订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范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市法制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等单位配合)
  (二十六)大力推进国企改革。深化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公汽、供排水等公益性和垄断性企业特许经营制度改革。(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单位负责)
  (二十七)优化外资招商工作。切实创新招商方式和机制,积极开展产业招商和专业园区招商,着力引进具有较强产业带动力的龙头项目,壮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优化外资引资和投向结构,把吸收外资与促进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结合起来。在巩固对港澳台地区招商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市场,大力吸引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跨国企业集团前来投资。积极推进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大力引进生产型现代服务业,鼓励其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扩大服务出口,发展服务外包。(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国资委、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等单位配合)
  (二十八)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充分发挥我市口岸城市和港口资源优势,优化出口结构,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积极扩大进口,重点增加先进技术装备、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及元器件的进口,不断提高外贸效益和水平。高度重视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切实做好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工作。(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人事局等单位配合)
  (二十九)发展壮大内源型经济。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和有关考核办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推广“四位一体”融资模式。强化民营中小企业初创代办服务。继续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人才培训、市场拓展、信息、技术推广等社会化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市经贸局牵头负责)
  (三十)推进大通关建设。尽快完善口岸发展规划。重点推动拱北口岸改扩建工程,加快横琴口岸二期工程客货车通道和“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工程建设,完善珠澳跨境工业区口岸通关功能,推进九洲港口岸改扩建工程建设,加快电子口岸建设试点工作,提高通关效率。(市口岸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规划局、保税区、拱北海关、珠海边检总站、珠海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配合)
  (三十一)拓展珠港澳合作领域。推动珠港澳在基础设施、经贸、旅游、文化教育、环保、民生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合作。促进珠澳跨境工业区产业升级。开展珠澳城市规划、交通设施衔接研究与交流。继续加强珠台经贸技术交流与合作。(市港澳事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应急办、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台湾事务局、保税区等单位配合)
  (三十二)推进珠港澳合作项目。认真做好横琴岛开发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尽快推进横琴岛开发。积极配合做好港珠澳大桥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加紧开展大桥对我市经济社会影响和交通对接研究,以更好地发挥大桥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年内建成第三条供澳门原水管。(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重大办、横琴区、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口岸局、市水务局、市港澳事务局等单位负责)
  六、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十三)发挥企业自主创新主体作用。完善和落实激励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多元化自主创新投入机制,搭建科技型企业融资平台,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创新力度,加强重点产业、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建设,扶持创新型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鼓励外贸加工型企业将研发机构迁入珠海,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发展。(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等单位负责)
  (三十四)加大创新体系建设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标、高新区和大学园区为依托的科技创新体系。高新区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先行示范区建设。引导大学园区高校更好地发挥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作用,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鼓励、吸引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珠海设立实验机构,聚集高级人才,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技术、公共检测、科技信息和产业集群服务平台。(市科技局牵头,高新区、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等单位配合)
  (三十五)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深入推进区域品牌和驰名商标创建工程,鼓励企业创建自有品牌,实施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奖励荣获国家、省名牌产品和商标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行政执法,坚决打击盗版行为,支持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和国际标准化活动,打造更多珠海创造的国家名牌。(市经贸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三十六)大力引进和培养创新型人才。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配套政策,出台人才开发目录,引进和培养一批自主创新的领军人物和中青年高级专家,加快推进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博士后流动站点建设,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珠海投资创业。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人才创业环境。(市人事局牵头负责)
  七、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十七)巩固和完善惠农强农政策。2008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计划安排“三农”投入10.3亿元,计划从基金预算安排17.3亿元,共27.6亿元,同比增长87%。加大扶贫力度,市安排2000万元扶持我市年集体纯收入较低的欠发达村和革命老村。继续完善农民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落实华侨农场改革方案,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农民宅基地报建政策,改善村居环境。建立对水源保护地和农田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农民发展农村物业经济或转移就业,增加农民财产性、就业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等单位负责)
  (三十八)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积极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划建设,培育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业、生态旅游业和城郊型农业,走特色化、产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路子。(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等单位负责)
  (三十九)加快中心镇建设。大力推动镇村与园区联动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三化”步伐,促进农村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村人口适度向城镇集中、农村土地适度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推进环境优美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镇。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强化规划在农村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牵头,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单位配合)
  (四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投入8200万元推进农村路网建设,切实抓好农村危桥、危涵改造,加强低产鱼塘改造和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增强农业生产防灾抗灾能力。(市财政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等单位负责)
  (四十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和规范农村股份公司管理。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镇街村居管理体制,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市农业局、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等单位负责)
  八、继续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珠海建设
  (四十二)继续加大民生投入。2008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农林水事务等六项支出35.2亿元,计划从基金预算中安排17.6亿元,共52.8亿元。(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四十三)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农村学校规范化建设,做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全面实施珠海户籍的中小学生十二年免费教育,新建、扩建一批高中、职业中学,加快城职院一期工程建设。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等单位配合)
  (四十四)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镇街、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丰富社区、广场和镇村文化生活。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办好珠海首届读书月和金秋艺术节活动。加紧推进市文化馆、数字档案馆等文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设立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加快推动唐家湾历史文化名镇、南方文化产业园和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加大对历史文化名人故居的保护力度,重视保护古村落、古建筑和农村传统特色文化,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地情志书编写工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市发改局、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地方志办等单位配合)
  (四十五)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进公众健身广场等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办好市运动会,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市体育局牵头负责)
  (四十六)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落实扩面征缴责任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建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提高低保对象补贴标准,引导低保、残疾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研究制定低保分类施保机制、自然增长机制和应急补贴机制。加大对孤儿、单亲母亲、特困病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的帮扶力度,发展慈善事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牵头负责)
  (四十七)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增加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保证市场供应的基本稳定。抓好教育收费、医药价格、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市、区共安排800万元作为价格调节基金。(市物价局牵头,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四十八)构建住房保障体系。认真实施《2008-2010年珠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体规划方案》。新增廉租房建设支出1.4亿元,建立廉租房专项管理资金,健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大镜山廉租房和南屏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市住房办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等单位配合)
  (四十九)提高劳动就业水平。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培训工程和援助制度。建立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解决就业的长效机制。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搞好农村和农场就业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今年计划新增就业岗位26000个,培训农村青年9000人,培养高技能人才3600人。以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
  (五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扎实开展城区“小病治疗免费”试点。完善免费婚前和孕期医学保健服务制度。办好区级人民医院,建设“卫生强镇”,加快农村“四网合一”的卫生服务中心硬件和软件建设,健全市、区、镇、村四级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等单位配合)
  (五十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以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反走私长效机制,将反走私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市公安局、市打私办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等单位配合)
  (五十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镇街安全生产执法试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监局牵头负责)
  (五十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清理和整顿“五小”经营单位,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市质监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经贸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珠海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配合)
  (五十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危险品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办、市安监局牵头负责)
  (五十五)做好信访、双拥共建和统计等工作。做好信访、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探索建立公益性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引导群众合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国防动员和双拥共建工作,努力争创广东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牵头负责)
  九、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五十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资源市场化配置中的作用,发展生产要素市场,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行为。合理配置部门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推进保税区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试点。进一步完善“区镇合一”管理体制。(市编委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局、保税区、高新区、高栏港区等单位负责)
  (五十七)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实施目标管理、责任白皮书、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办法,形成科学合理,职责、目标、监督、评估、问责一体化的行政责任体系。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加强行政监察、政务督查和限时督办,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市府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局等单位负责)
  (五十八)加强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建设,重点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城市规划建设、土地出让开发、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转让等公共资源的管理。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市监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等单位配合)
  (五十九)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建议案的办理质量。完善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和“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利用市长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听取市民各种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为我市科学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以开放、包容的态度,畅通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的渠道。(市府办、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
  (六十)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引导公务员争当精通业务的尖兵、干事创业的标兵、推动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学院和大学园区高校的作用,加强与外地名校的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知识水平和行政能力。(市人事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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