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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雷雨大风天气预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09 生效日期: 2008-04-09
发布部门: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彭水府办发[2008]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地面冷空气和高原波动槽影响,预计从9日夜间开始未来72小时内,我县有一次明显的降温降雨天气过程,过程降温将达7—9摄氏度,伴有雷雨或阵雨,雨量普遍中雨,局部大到暴雨。在冷空气影响时,极易产生短时阵性大风、雷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为了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灾害天气的防范工作,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雷雨大风天气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进一步加强预灾、防灾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二、各乡镇和县府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尤其是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渡口等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应急抢险预案,落实抢险队伍、人员和物资,发生险情要迅速启动预案,做好人员转移和应急抢险工作,人降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工消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乡镇和县府各部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除安排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本乡镇、本部门工作情况的干部值班外,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对险要区域要安排专人进行定期监测和巡查,如发生险情,要迅速报告情况并进行先期处置。
  四、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280多个地质灾害点(灾害区段)的监测,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处置和上报。要重点关注采煤、采矿(石)、交通建设、城市建设及乌江彭水水电站和各中小水电站建设等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做好包括彭水县城、乌江及郁江沿岸、319国道沿线,各乡镇场镇、学校和广大农村房前屋后以及生产活动地带出现小规模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县交通、交警部门要对县内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滑坡、坠石隐患的路段设立相应的警示标牌,实行24小时监测。
  六、严格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发布、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县气象部门要将具体气象预报通过彭水有线电视台提前预告广大市民。灾害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在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县政府救灾办和县政府值班室。
  七、对防灾减灾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引起社会不稳定的,县政府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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