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02 生效日期: 2008-04-02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巴政办[2008]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市、本部门、本单位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2008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一年,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按照自治州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大局,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全面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努力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力争2008年完成应急预案体系和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基本建成自治州应急平台体系,加强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为构建“平安巴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完善自治州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自治州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补充、调整相关应急预案,增强预案内容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扩大预案体系的覆盖面;在全面覆盖的前提下,突出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点,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的工作程序,细化应急处置的工作标准,强化应急处置的工作措施;自治州已印发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要全部编制完成配套预案。
  (二)抓好基层和重点部位预案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管理进基层工作。2008年,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县市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和社区预案编制的指导检查;州安监局要会同州经贸委、国资委等部门,重点督促检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预案制订工作;州教育局要全面负责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预案编制工作;各大型集会、会展等活动也要制订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力争上半年全州所有社区、企业、学校、农村等基层单位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相关预案要互相衔接、不留空档,预案设置层级分明、科学规范,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大力开展预案的宣传和演练。各县市、各部门要根据已制订的预案,编制预案简本和操作手册,加强预案宣传;要抓好预案演练,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演练活动。对一些针对性强、切合实际、组织较好的演练,州应急办将组织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观摩学习,积极推广经验。通过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要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的有效工作机制,加强预案管理,按照地域划分和管辖范围,建立应急预案的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办法,制定预案修订、评审和备案制度,提高预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形成预案编制、报批、审核、发布、备案、评估、修订的管理机制。自治州将适时对预案编制、管理、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大力推动组织机构建设,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2008年,自治州将按照《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巴政发(2008)15号)、《关于成立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巴政办(2008)28号)和《关于地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机构设置和编制使用的意见》(新机编办(2007)172号)精神,全面加强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夯实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各县市必须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调剂解决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能划分,必须明确或指定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科室履行应急管理的日常职能;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可以与现有机构(如党政办等)相结合或合署办公,必须明确相关责任人承担应急管理的职责和任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明确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基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必须明确行政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企业、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和各类学校必须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人员。年底前,各县市、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要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初步形成全州应急管理的网状工作结构体系。
  三、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一)制定完善财政投入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分级负担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2008年度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的政策和措施。
  (二)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加快自治州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进度,力争3月底前完成一期一阶段工程建设的系统联调和测试工作。同时,州应急办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一期二阶段的规划、建设准备工作并积极争取使用自治区应急办研发的相关软件。年底前,自治州应急平台体系一期建设要基本完成,初步满足自治州领导通过应急平台体系协调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三)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摸清公安、消防、卫生、地震救援、矿山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底数,积极整合各类救援力量,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在人员编制、工伤保险、生活补助等方面对应急救援队伍予以积极的支持和帮助,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要整合现有力量,依靠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发挥卫生、城建、国土、农业、林业、行政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的作用,吸收有关专家和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建立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年底前,各县市要建立1-2支综合救援队伍,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1支综合救援队伍,并开展经常性的演练,不断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
  (四)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各县市、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摸清包括人、财、物在内的各类应急资源,强化重要应急物资的生产供应、调拨配送能力,确保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的需要。针对应急救援实际需要,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应急资源科学调度、补充更新的方案,确保各类应急资源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并能科学合理使用。州应急办要加强对各县市、各部门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的指导,及时汇总各类资源数据,年底前要建立自治州应急资源储备数据库,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做好防范工作
  (一)加强危险隐患排查监管。按照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各县市、各部门要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级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各级各类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重大危险隐患的实时监控力度,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各县市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适宜公布的风险隐患,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隐患监管和排查。针对山洪、滑坡、泥石流、暴风雪等灾害和危化品仓库、“城中村”、“棚户区”等重大隐患,各县市、各部门要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形成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
  (二)健全完善预测分析、总结评估机制。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要加强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灾害、灾情的预测、发布工作。自治州应急办要协调气象、地震、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完善各自的预警体系; 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告知灾害预警信息。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分析、评估工作,认真总结上年度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应对工作情况;年内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事件处置情况并上报总结材料,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报告工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网络,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巴政办(2007)114号)规定,坚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日报制度,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加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认真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要素、责任追究等要求,积极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及时报告。州应急办要及时对各县市、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统计汇总,适时进行通报。
  五、认真组织落实“十一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自治区“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出台后(以下简称“十一五”应急体系规划),自治州将组织编制本级“十一五”应急体系规划,力争年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州“十一五”应急体系规划要求,加强重点项目的调研、论证、建设工作,州民政、安监、卫生、公安、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食品药品、地震、气象等部门要推动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物资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建设,积极组建应急救援基地,合理增加储备库点,全面提升自治州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应急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法律法规是应急管理工作实践的总结和升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应急法律法规,有利于深入把握应急管理工作内在规律,使应急管理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州《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巴政办(2008)40号)要求,充分认识各级政府在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要积极协调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播栏目,通过网站、报纸、期刊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州应急办将联合法制办等部门,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工作,并对各县市、各部门学习、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对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存在的问题组织调研,做好自治州配套措施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应急管理数据统计。自治州将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数据统计制度,对全州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源普查及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统计,数字化管理,动态监管,并定期公布应急管理统计数据。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应急管理数据统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加强应急管理目标考核。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8号)要求,自治州将制订配套的考核评分办法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年底前,自治州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七、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应急管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完善突发事件通报机制。各县市、各部门要采取宣传周、开播专题栏目、网站宣传、散发宣传画、宣传折页、宣传教育手册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和公共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要加快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加强重点岗位职工岗前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州应急办要积极组织编撰、发放《应急知识手册》,协调新闻媒体开设与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相关的栏目,不断扩大受教育面,增强宣传工作的效果。
  (二)切实加强培训工作。州应急办要制定自治州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方案,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形成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工作格局。要协调州党校、行政学院分期分批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制定以干代训工作计划,继续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以干代训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围绕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培训活动,培养一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