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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01 生效日期: 2008-04-0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齐教纠发[2008]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8年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一日
齐齐哈尔市2008年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为重点,认真抓好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2008年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四新一满意',即:在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取得新成效;在规范办学方面取得新进展;在规范招生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取得新提高;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为依托,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问题,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市教育局将严格规范'四种行为':
  (一)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督促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对中央和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做到令行禁止。完善资助'特困生'体系;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格禁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一边资助,一边补交费'现象的发生;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的成果,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所有教学内容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种名目的辅导班。坚决纠正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设奢华校园的行为。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在中考、高考过程中,切实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为考生服务的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考纪的行为,做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真正实行'阳光招生'。
  (四)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师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优秀教师群体和个人典型,弘扬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举报制度,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评议活动和'两述一评'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工程,层层建立教育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领导干部抓行风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凡行风建设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并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校长、有关领导的责任。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结合本职工作抓好行风。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学习贯彻《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治教,依法从教,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和校务公开,实行'一栏公布、一卡收费、一票收据、一状定责、一票否决、一查到底'的'六个一工程'。.重新修订《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乱收费的处理办法》,以此约束、规范教师的言行,促进教育管理日益科学化、规范化。
  (三)监督检查,狠抓落实。采取学校自查自纠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明察暗访,定期专项检查与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教育行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通过查处案件,切实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补课办班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反考风考纪行为等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四)加强沟通,搞好反馈。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当地纠风办、新闻部门、物价部门联系,加强互动,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要搞好信息综合、反馈和宣传工作,大造声势,充分利用教育信息网、平面媒体、校刊校报、宣传栏、板报等宣传手段,弘扬主旋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上半年市、区教育局开展教育行风宣传日活动。实行行风信访举报季度通报制度。开展致广大学生家长一封信和热点校骨干教师一封信活动,使教育行风建设形成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队伍,提高素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行风工作办公室,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电话。明确职能,理顺关系,不断提高行风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不弄权勒卡、不推诿扯皮、不粗暴执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和办事效率,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风工作人员和学校领导要积极化解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六)接受评议,改进工作。设立群众举报电话与意见箱,拓宽监督渠道。经常深入学校、社会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下发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等方式,认真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评议。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包庇袒护,要采取措施主动整改,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使教育行风建设在社会的监督下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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