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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20 生效日期: 2008-03-20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琼府办[2008]3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水务局、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意见
  中央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是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根据《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情况
  海南岛突起于浩瀚的南海之中,是一穹形山体,中间高四周低,形成众多河流,构成放射状海岛水系。全岛独流入海的河流154条,其中集水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干、支流98条。海南岛雨量充沛,全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758毫米。但由于时空分配不均,且河流长度短,坡度陡,大型控制性蓄水工程少,洪水来得快也走得快,水资源得不到有效控制与利用。一方面农业灌溉和城镇供水难以保障,另一方面中上游暴雨,下游河口往往洪涝成灾。为有效调控和利用水资源,全省已建设水库1054座,其中大型水库7座,中型水库71座(包括全国防洪重点水库9座),小(1)型294座,小(2)型682座。全省水库总库容96.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62.7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38万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24万公顷),年城乡供水17亿立方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65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7.5亿千瓦时,保护城乡人口400万人以及重要的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和国防设施。
  我省绝大多数水库建设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受当时经济社会和技术条件制约,相当一部分水库在设计和施工方面都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加之年久失修,大量水库积病成险。经安全鉴定,我省水利系统管理的74座大中型水库中,有69座水库大坝存在严重安全问题,属三类病险水库;在小⑴型水库中,有150座是三类病险水库,占小⑴型水库的58%。
  1998年以来,全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我省共有220座水库(其中2007年前核定45座,2007年又增加175座,名单详见附表1)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简称全国病险水库加固规划),其中大型4座、中型66座、重点(1)小型150座。至2007年6月,已下达中央补助建设资金4890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7947万元,用于安排我省4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名单详见附表2),已基本加固完成。其他175座病险水库,要在三年内基本加固完成。
  全省220座病险水库分布(详见附图1)。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结合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的安排,从2007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勘测设计和加固建设水库175座(其中中型27座,重点小型148座)。病险水库加固任务全部完成后,将明显降低全省水库病险率,从总体上大幅度增强全省水库防洪保安能力。
  三、前期工作
  省水务局组织开展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检查、监督设计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前期工作任务。加强与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联系,加快前期工作进度。
  大坝安全鉴定及核查、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批等工作的具体安排按《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执行。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
  (一)前期工作经费。
  175座水库共需勘测设计费4690万元。省级负担的勘测设计费3119万元,省级财政2007年安排2419万元,省水务局从2008年部门预算安排700万元;各市县政府负担的勘测设计费合计1571万元(详见附表3)。
  (二)工程建设资金。
  全省175座病险水库加固建设资金共8058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913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450万元(详见附表3)。
  党中央、国务院已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总体目标,中央将进一步增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为加快我省水库除险加固进度,省和市县两级政府都要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保障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省级负担的配套资金7615万元,由省水务局从部门预算中安排4700万元,省发改厅从省级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2915万元。市县负担的配套资金3835万元,由市县政府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予以落实。
  五、分年实施意见
  根据《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我省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分年实施计划安排如下:
  (一)分年施工计划。
  1.2008年施工任务。5份月开工建设中型水库14座(岭北、望老、文岭、美容、南塘、美万、龙虎山、东路、宝芳、石壁、湾溪、促进、美亭、小妹)。5月份开工并在年内基本加固完成小(1)型水库36座(大美、道兴、尖岭、群星、侍朗、大王岭、黑墩沟、角要、山鸡江、石马岭、红岭、田尾、兰文、长岭、虎塘、龙西、椰丛、布山、九曲、岭渣、那浩、区间、三陵、颂和、兰马、南茶、大同、新昌、博冯、红色、后庙、老荒、袁水、大坡、排寒、石马)。7月份开工建设小(1)型水库46座(红星、黎万、万州岭、土眉、石建、毛真、太平、千打、里塞、天惠、温村、唐麻园、青梅沟、十三公里、昂兴、山竹沟、南雅、先南、打显、鹅毛岭、老羊田、南弄、王化、查苗、尔信、保村、长坡、道崇、东城、高黄、东红、潭尼、潭牛、天鹅岭、名园、苏南、南平、香车、美玉、三间村、弯应、大路东、白常肚、满昌园、深田、小江)。
  2.2009年施工任务。基本完成2008年开工的14座中型水库2008年7月份开工的46座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3月份开工并在年内基本加固完成中型水库13座(丁荣、玉凤、铁炉、永庄、福万、南木、中平仔、爱梅、白塘、南方、田仔、雷公滩、加乐潭);3月份开工并在年内基本加固完成小(1)型水库66座(木棉、荣邦、新开、巴蕉、番那、番坡、什漏、什在、俄查、陀烈、三班牙、航空、老包、南保、保国、坡角、三社、泰隆、抱邱、福文、土卡、雅隆、德霞、那子头、竹利、公田岭、墓山、松坡、什架巴、空吸、什奋、火烧坡、黎屋、那旦、良世、麻罗岭、黄威东、水清岭、鱼落塘、岭后、那卜、龙惠、石埇、昌白、荔枝朗、三顶湾、冬瓜笃、保南、抱便、草蓬、力村、南黎、高山二、征洪、竹根、香车、黄山、落斗、水声、乐来、赤纸、李山、中南、茂密、深田、辽坦)。
  2010年全面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二)分年投资安排。
  1.2008年投资安排。加固岭北、大美、红星等96座中小型水库投资4528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建设资金39082万元,省级配套4200万元,市县配套2000万元(详见附表4)。
  2.2009年投资安排。加固丁荣、木棉等79座中小型水库投资353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建设资金30050万元,省级配套3415万元,市县配套1835万元(详见附表5)。
  (三)计划下达。按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大中型病险水库项目投资计划,由省水务局提出安排意见,经省发改厅与省水务局审核后共同下达,省财政厅根据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小型水库加固计划下达,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病险水库加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保证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三年规划顺利实施,要认真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问责制。
  (二)认真落实建设资金。各级政府应认真履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的承诺,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按照责任书约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分年度、分时段落实到位。除积极争取中央补助投资外,省、市县各级政府都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库加固工程,整合各种涉农资金支持病险水库加固建设。市县配套资金不到位的,省财政在下年度转移支付中等额扣减。
  (三)严格执行建设管理制度。 
  1.严格项目法人组建。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组建项目法人。中小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的项目法人由所在市县水务局负责组建,由市县政府批准并报省水务局备案。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和技术力量必须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主要管理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
  2.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各级水务、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大招投标工作监督指导力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采购应按规定进行招标。
  3.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规范监理行为,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和有关合同规定,认真抓好进度、质量和投资的控制。监理工程师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和平行检测的有关规定,确保监理效果。
  4.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工程参建各方要按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因客观原因确需进行设计变更,应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编制设计变更报告。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5.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水库加固工程质量责任制,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6.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法人对水利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负全面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加强建设资金监管。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资金使用报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7.及时进行验收。水库加固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一般应在一个枯水期内完成主体工程,自开工起中型水库两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小型水库一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做到加固一座,销号一座。及时恢复水库工程的防洪、灌溉和供水效益。  
  (四)加强部门协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建设。省水务局是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病险水库安全鉴定,审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指导项目建设管理,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省发改厅和省财政厅要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及时下达病险水库加固工程投资计划,负责筹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建设的审计和检查,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新闻媒体要加强病险水库加固工程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五)实行奖惩制度。省政府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领导重视、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工程质量优良、工程进度快、廉政建设好的市县给予表彰。对于资金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差、工程进度慢、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市县,省政府将给予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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