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25 生效日期: 2003-02-25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文号: 劳社厅发〔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动态了解各地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情况,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决定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现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报表》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联系人:培训就业司 王文铎、张达 
  联系电话:(010)84201651,84201052 
  附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报表(略)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