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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19 生效日期: 2001-06-19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1]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对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这项改革。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01年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市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2002年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各地可结合实际,根据本方案,自行确定改革的时间和步骤,争取用3—4年的时间全面推行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进行改革试点的地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反映试点情况和有关问题。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安徽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科学、规范、符合我省实际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一)有效监督原则。增强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真正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制度有约束、安全有保障。 
  (二)资金运转高效原则。预算单位的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给供应该单位商品和劳务的供应者,所有收入均直接缴入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减少中间环节,加快资金运行速度。 
  (三)单位资金权益不变原则。在不改变预算单位原有的预算级次和资金使用权的前提下,通过改变财政资金拨付方式,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四)统分结合原则。在坚持总体改革目标的前提下,结合我省情况,在操作上进行不同模式的探索。县(市)、乡按照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意见的通知》(皖政〔2001〕23号)精神实施;省、市按照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构架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按收人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 
  (2)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工资资金专户、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和授权支付总户。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基本账户。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立分类账。收入账和支出账均按预算单位设立分账户。 
  (5)经财政部和省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工资资金专户、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和授权支付总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工资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工资的支出活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人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活动。财政部门的授权支付总户,用于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基本账户的支付和清算。 
  (3)预算单位的基本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此账户为过渡性账户,随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健全,将逐步过渡到零余额账户管理。 
  (4)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的有关特殊专项支出活动,由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付。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财政部门及其支付执行机构(以下简称支付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性,及时核对有关账务。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按照政府收入分类标准,对财政收入实行分类。 
  2、收缴方式。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将财政性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开具汇总缴款书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人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按照政府支出分类标准,财政支出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将财政支出分为工资、购买、零星和转移性支出等四类。 
  (1)工资支出。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工资直接支付到个人工资账户。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服务、货物。工速自项目等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的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日常小额部分支出。 
  (4)转移支出。指省、市对下级财政的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专项追加支出。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动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适用于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自行开具支付令,从预算单位的基本账户中支付。财政授枚支付给愧于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在确定部门预算时确定。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财政直接支付主要通过转账方式进行,预算单位用款时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人民银行国库或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今,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支付对象为预算单位和下级财政的支出,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收款人、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部门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经批准后,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到预算单位基本账户,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向银行开具支付令,从预算单位基本账户中支付。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必要的配套改革措施,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一)建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后,财政部门的支付业务将大量增加。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需要在各级财政国库管理部门设立支付机构,简称“财政支付中心”,具体从事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监督检查等事务性工作。 
  财政支付中心机构的设置要充分体现“精简、高效”的原则,机构的组成和人员规模根据支付业务工作需要确定,支付中心的人员,主要从本级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中择优录用。 
  (二)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细化预算编制,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学合理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创造条件。 
  (三)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制定《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支付中心操作规程》、《财政支付中心会计核算办法》等规章制度。 
  (四)建立全省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系统和预算执行系统。运用电子化网络系统通过财、税、库横向联网和银行支付系统进行收支,及时反映财政收入和支出及平衡状况,确保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安全。快捷运作。 
  (五)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财政国库部门要定期对财政支付中心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改革的实施步骤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法进行。 
  (一)2001年,全省县级全面推行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省将选择2—3个条件较好的市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试点。 
  (二)2002年,根据试点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及相应的配套制度办法,逐步扩大市级试点范围,并在省本级积极推行。 
  (三)2003年,在市级全面推开。争取用3—4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 
  五、各市可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或办法,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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