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印发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18 生效日期: 2007-07-18
发布部门: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印发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茂府〔2007〕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迳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八日

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条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创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办发〔2006〕2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技能人才,是指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有突出贡献技师(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茂名市技术能手。
第三条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选由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的专业管理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申报条件。
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服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评选:
㈠茂名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
1、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或者有绝技、绝活,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荣获国家“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或“广东省技术能手”或“茂名市技术能手”称号;
3、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有较大影响。
㈡茂名市有突出贡献技师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处于市内领先水平,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2、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分别取得前三名和前二名;
3、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成绩突出;
4、在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有较大影响。㈢茂名市技术能手
在行业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中贡献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市级、省级或国家级技能竞赛中成绩优秀,名列前茅者。
1.技艺超群,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市内外或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
2.总结出先进技术操作方法,有推广价值并已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市内外或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
3.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使之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4.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的;
5.在全国、省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十名,在全国、省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在国际技能竞赛中获得较好成绩的。
第五条申报程序。
申报“茂名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茂名市有突出贡献技师”、“茂名市技术能手”,按以下程序进行:
㈠按隶属关系先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或由所在单位工会或企业职工职业技能评审委员会推荐;
㈡市直属单位先报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属单位先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然后再上报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㈢中央、省属驻茂单位,市属合资企业,民营等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报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六条申报材料
㈠申报“茂名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茂名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茂名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报表》(附件一);
2、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以及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或获得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㈡申报“茂名市技术能手”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茂名市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二);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有关的技术成果、获奖或获得荣誉证书及竞赛成绩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七条评选。
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申报“茂名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茂名市有突出贡献技师”、“茂名市技术能手”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授予相关称号的人员名单。拟授予相关称号的人员名单确定后,通知原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要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单位应将异议材料转给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重新审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经重新审核确定异议不成立的技师、高级技师和技术能手名单,报市政府批准确定奖励。
市政府批准确定奖励名单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名单通过登报、上网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每次评选,茂名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的名额不超过10名,茂名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的名额不超过20名,茂名市技术能手的名额不超过30名;每次评选,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不能重复申报。
第九条首次评选年度为2007年。以后每2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具体安排为:9月下旬至10月中旬为组织申报阶段;10月中旬至下旬为组织领导、专家评审阶段;11月上旬为公示阶段。
第十条市对被评为“茂名市突出贡献高级技师”、“茂名市突出贡献技师”和“茂名市技术能手”者,分别一次性颁发奖金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第十一条茂名市高技能人才奖励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按实际划拨。
第十二条受奖励的高级技师、技师、技术能手列入市劳动模范后备队伍管理,优先申报评选市劳动模范。
第十三条申报人获得茂名市高技能人才称号后,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行为的,经查明属实,由市政府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发放的奖金,取消今后参评资格。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茂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茂名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申请表
附件二:茂名市技术能手申请表
附件一

茂名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
有突出贡献技师申报表



姓名
单位
职业(工种)
申报类别高级技师/技师

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制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供申报、评审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使用(一式10份)。?
二、填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具体,并按表页下“注”的要求填写,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三、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基本情况




出生
年月
照片
公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现职
业及年限
持何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破格
申报条件
技术特长
通讯地址
电话及手机
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技术培训和进修)
起止年月
何单位学习和工作、任何职
证明人

担作过的主要技术工作及在生产中技术革新、发明创造、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简明情况
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与主要内容
效果、效益
本人起何作用
注:“本人起何作用”分为主持、参加、独立承办
事迹材料
(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等)

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以上,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包括日常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
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推荐意见
县(市、区)劳动保障或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人(签章)盖章:
年月日
专家评审组意见
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签章)盖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
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签章)盖章:
年月日
茂名市政府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核发荣誉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二

茂名市技术能手申报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

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制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照片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业(工种)
技能水平
工龄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主要经历
起止时间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证明人

项目
内容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有何技
术特长、
绝招

参加
技改、技
术革新、
技能竞
赛情况

有何种
奖励、
荣誉、
突出
贡献

单位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月日r>推荐意见
县(市、区)劳动保障或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人(签章)盖章:
年月日
专家评审组意见
专家评审组意见
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市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



负责人(签章)盖章:年月日
审批意见
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签章)盖章:年月日
市政府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茂名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有突出贡献
技师、技术能手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种类
㈠候选人申报表(一式10份);
㈡候选人事迹材料(10份);
㈢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10份);
㈣候选人各种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0份);
㈤有关单位的推荐函(10份);
㈥候选人高级技师或技师证书复印件(10份,须经核对原件);
㈦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每人10张。
二、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㈠事迹材料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⑴候选人的近年(2004年以后)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⑵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国际、国内和区内同行业领域中(地区、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⑶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
⑷候选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⑴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⑵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地区-国家-国际)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的格式
⑴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在1500字左右;
⑵统一用a4纸打印,并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同时以microsoftword格式报送电子版。
㈡证明材料要求
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要求整洁、清晰,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