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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17 生效日期: 2002-04-17
发布部门: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的通知
曲政发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曲中央、省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实施办法》和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在政府法制部门审查的基础上,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曲靖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曲靖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曲靖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曲靖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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