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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审计署办公厅关于成立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小组加强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0-09 生效日期: 1995-10-09
发布部门: 劳动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审计署办公厅
发布文号: 劳办发[1995]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颁发<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强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保护劳动者和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组成“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组织每年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祝晏君(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司长) 
  监督检查小组副组长:肖捷(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副司长) 
  张德山(审计署综合司副司长) 
  监督检查小组成员: 
  王文华(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副司长) 
  戴柏华(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收入分配政策处副处长) 
  李洪英(审计署综合司处长) 
  王学军(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工资分配管理处副处长) 
  王崇光(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企业内部分配处处长) 
  汪志洪(劳动部综合计划工资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冯玉勤(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宏观调控处处长) 
  二、监督检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 
  办公室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王文华(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王学军、王崇光、冯玉勤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主管该项工作的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具备条件的,可与财政、审计部门联合成立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这项工作。 
  四、各地区(部门)劳动、财政、审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部门)所属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检查方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中有突出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 
 
 

劳动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审计署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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