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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约旦哈希姆王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77-04-07 生效日期: 1977-04-07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约旦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约旦哈希姆王国政府决定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且双方在一九七七年四月十四日同时在各自首都宣布其决定。两国将互派大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坚决支持约旦哈希姆王国政府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事业。约旦哈希姆王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和合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约旦哈希姆王国政府代表黄镇(签字) 阿卜杜拉·萨拉赫(签字)一九七七年四月七日于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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