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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07 生效日期: 2007-12-07
发布部门: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铜政办发[2007]10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城市人民防空保障体系,增强现代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l0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已建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进行普查建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工程普查建档工作的重要性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已开发地下空间资源,是战争潜力的重要依托,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40多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功能不断完善,人民防空工程的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已经不适应进一步搞好平战结合和实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因此,做好已建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普查,完善工程档案,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使之适应新形势下人民防空建设发展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普查建档的范围
  (一)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
  (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
  (三)城市规划区内其他地下空间工程,主要包括:
  1、地下交通设施,包括交通隧道、地下过街道、地下步行街、地下停车场等。
  2、市政地下设施,包括地下泵房和具有一定掩蔽空间的共同沟等。
  3、地下空间综合体,包括地下车问、地下设备间和地下粮库、地下油库、地下储备库等仓储设施,以及各类矿井(含废弃)、岩乡等。
  (四)适合进行人口疏散地域的其他可以利用的地下自然空间和人工开发空间。
  以上普查范围不含现由军队管理的国防工程。
  三、普查建档的方法步骤
  这次普查建档工作,市直和中省驻铜单位由市人防办组织实施,各工程所属单位配合开展普查;各区县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普查建档由区县人防部门组织实施,工程所属单位配合开展普查。具体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7年12月10日一2007年12月25日)。包括组织动员、建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标准和计划、进行管理软件及建档培训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2月26日一2008年10月31日)。包括实地调查、踏勘、实测、采集数据、分类建档、微机录入、打印校对、组卷装订、成图和软件制作等。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1日一2008年12月30日)。由市人防办组织对各区县工程普查情况进行验收和汇总,建立健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资源信息系统,总结评比,对完成普查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基本要求
  这次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普查建档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技术性强,加之原始资料较少,收集难度大,各级政府、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周密计划,在人力、物力、资金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确保普查建档工作顺利实施。
  (一)严格标准,保证工程普查质量。市人防办要严格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及时明确工程普查技术标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普查建档标准开展工作,不得擅自降低普查标准和要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经普查,确实无利用价值的,经市人防办审核报省人防办批准,可不对其建档。
  (二)积极协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及其他地下空间普查建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规划、城建、档案等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指定专人配合人防部门搞好此项工作。工程所在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提供方便。对影响、干扰执行普查公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指导,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市人防办要加强对普查建档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搞好督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普查建档工作任务。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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