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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严格联行管理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6-09-30 生效日期: 1986-09-30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
  今年8月1日,中纪委驻金融系统纪检组发出关于认真清查盗用联行资金问题的通知(金融纪字〔1986〕17号文件)。通知指出:1985年以来,盗用联行资金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性质十分严重,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甚大。 
  通知中列举的案例说明,一些银行联行资金清算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问题相当严重,联行资金清算已成为当前业务管理中十分薄弱的环节。为此总行决定在全国金融系统普遍开展一次检查,清查盗用联行资金的问题。同时,要边查边改,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加强联行工作的管理。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清理联行空白报单,严格把住保管、领用登记关。 
  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各级行处领导,必须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彻底清查辖内所属机构(包括信用社)现存的各级联行空白单。必须通过建立“联行空白报单登记簿”,按报单种类立户,用假定价格(每本一元)记帐,登记报单起迄号码,并保持帐实相符。对各种联行空白报单,必须入箱、入柜加锁保管,并指定专人管理。领用时,应填写“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经主管会计批准后出库,并及时记载“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详细登记领用人姓名、时间、种类、数量、起讫号码。使用时,应建立销号单制度,如因填错需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作当日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并及时登记“作废报单号码登记簿”。营业终了,联行空白报单应入箱或入柜保管。 
  对于其他重要空白凭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健全保管、领用登记手续。 
  二、选定专人分管联行印、押,严格把住用印、用押关。 
  各级行处联行印、押,应选定专人分别掌管与使用,县(市)支行及其以上营业单位的联行印章,原则上应由一名会计部门负责人亲自掌管与使用;基层处所的联行印章,应由一名忠实可靠、责任心强的同志掌管与使用。县(市)支行及其以上营业单位的会计部门,应设置保密员,负责掌管与使用联行密押;基层处所的联行密押,应由一名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掌管与使用。编押后,应换人复押。联行印章、密押和报单应坚持分管。分管人员临时离职,应办理交接手续并指定专人监交。 
  三、认真审查联行电报,严格把住发电和译电关。 
  联行电划业务的电稿和电划补充报单应建立“发电和收电登记簿”,登记日期、行名、行号、金额和报单号码以及经办人姓名。电稿发出前应经复核员复审,并在留底联签章证明;电划补充报单,应经复核员审查核对后,才能凭以办理转帐。 
  四、认真处理联行查询,严格把住查复关。 
  各级联行的发报行,接到收报行查询书或查询电报、电话时,应指定专人认真核对原报单或电稿,确定差错类型后,及时答复。如需补拍电报或补发报单抄本时,应经主管会计审批后,才能办理,并登记备查。 
  五、及时对帐,严格把住联行来帐核对关。 
  电子计算中心或各管辖行应及时编制、寄发对帐表。各级联行的收报行收到对帐表后,应指定专人及时逐笔与联行来帐第一联报单进行核对,如遇不符,应限时清查,以堵塞漏洞,确保联行帐务的真实、正确。 
  六、加强会计复核工作,严格把住帐务复核关。 
  各级行、处、所的领导,一定要十分重视会计复核工作。凡是复核制度不落实的营业单位,应统筹安排内部工作人员,配齐、配足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逐笔对报单的行名、行号、日期、帐号、金额、密押及附件等进行复核。今后不论是哪一级行处的营业单位,未经复核的凭证、报单严禁发出。 发上各点,望各级行、处、所认真执行。今后凡因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包括主管会计和行、处、所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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