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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已失时效而略去)版本日期09/07/2004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2条限制区版本日期09/07/2004
(1)限制区由以下范围及部分组成─
(a)位于赤鱲角的土地范围,该范围在一份称为“机场管理局条例(第483章)限制区地图”的地图上划定并加上绿边显示,该份地图编号为aao/ra/001e;及
(b)机场客运大楼的某些部分,该等部分在一组由九份全部称为“机场管理局条例(第483章)限制区地图”的地图上划定并加上黄色阴影显示,该组地图编号分别为aao/ra/002d、aao/ra/003d、aao/ra/004d、aao/ra/005e、aao/ra/006e、aao/ra/007e、aao/ra/008e、aao/ra/009c及aao/ra/010c。
(2)第(1)款所提述的地图,是于2004年5月10日由民航处处长签署,并由机场管理局备存的地图。
第3条(已失时效而略去)版本日期09/07/2004
(已失时效而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