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劳动厅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7-26 生效日期: 1995-07-26
发布部门: 广东省劳动厅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粤劳薪[1995]89号
 
各市劳动局,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5]234号)转发给你们。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改革的顺利进行,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发出了一系列的文件。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精神,做好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险工作。贯彻中的情况和问题,望及时报省劳动厅、省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