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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1997年度民兵预备役军事训练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3-12 生效日期: 1997-03-12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1997年度全市民兵预备役军事训练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和江主席关于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军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军委《“九五”期间我军后备力量建设计划》部署,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战斗力为标准,重点抓好干部、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兵训练,在推进“两个转变”、增强“两个适应”上狠下功夫,确保年度训练任务高效、优质地圆满完成。  一、训练时间.
  训练时间从1997年1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训练考核结合年度训练进行。
  (一)专武、民兵干部:专武干部两年内完成60个训练日;民兵连(排)长完成30个训练日。
  (二)新训民兵:基干民兵中的步兵训练为15个训练日(其中政治教育2天);专业技术兵根据实际需要,在步兵训练时间的基础上适当延长。
  (三)民兵应急分队:完成15个训练日(其中政治教育2天)。
  (四)学生军训:按照国家教委、总参、总政1994年5月颁布《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时间进行。
  各类人员的训练时间是指实际用于军事训练的时间,不包括集训往返及节(假)日休息时间等,非军事训练内容不得计入训练时间内。
  二、训练任务和内容
  (一)专武、民兵干部
  要围绕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民兵训练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大纲》要求,重点完成新增配的专武干部的集中轮训,主要进行基础科目和战斗勤务等训练内容;民兵连(排)长按现有人数的四分之一反比例安排。
  (二)新训民兵
  全市年度新训民兵任务为18480人(按“八五”期间年度训练任务的80%安排,主要减少步兵训练任务),其中重庆市11520人、万县市4080人、涪陵市1896人、黔江地区984人。训练应多训专业技术兵,始终支持在民兵训练基地(中心)集中组织实施,确保民兵规范化训练的落实。
  1.步兵。训练应严格按照《大纲》规定,完成普通基干民兵应训课目。
  2.专业技术兵。按《大纲》要求,重点抓好本专业单兵技战术基础科目和协同战术训练,并适当安排一些共同训练科目。当地无实弹射击条件的高机、高炮、地炮等专业包队,仍坚持三年组织一次异地实弹射击。
  对民兵专业分队中的骨干和少数训练难度较大的师属以下专业技术兵,应集中在军分区(警备区)教导队,由军分区(警备区)与县(市、区)人武部共同组织训练。
  (三)民兵应急分队
  民兵应急分队训练任务按各单位1996年底实有人数安排。主要进行应急动员、收拢集结以及防暴治乱、抢险救灾、设卡守点、转追堵截、要内容的课题式研练,由易到难,逐年升级,真正提高民兵应急分队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民兵应急分队训练人数不计入年度新训民兵训练任务。
  (四)脱产执勤民兵
  担负有护路、护库、禁区警卫和其它执勤任务的军分区(警备区)和人武部,要根据脱产执勤民兵的性质和勤务特点,有针对性的安排训练内容、时间,提高执勤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守护目标安全。脱产执勤民兵训练人数不计入年度新训民兵训练任务。
  (五)预编兵员
  有预编兵员训练任务的重庆警备区、万县军分区,在计划安排年度民兵训练时,要同步安排好预编兵员的训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训练及有关保障以部队为主,军分区和人武部积极协助,抓好训练任务的落实。
  (六)学生军训
  1997年度重庆市继续抓好三所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军训,训练要严格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认真抓好训练落实。
  重庆警备区应于6月30日前将学生军训情况专题报省军区。
  三、要求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抓好训练落实讲政治,是落实《“九五”期间我军后备力量建设计划》的首要前提和重要保证,抓好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落实则是讲政治的具体表现。
  各地必须把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江总书记“讲政治”要求的实际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发展,从经济建设和实现军队现代化的高度出发,及时研究解决民失预备役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保证民兵预备役工作特别是军事训练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坚持并加强双重领导制度,认真履行党管武装的职责,切实加强对训练的领导。军地各级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解决训练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各级领导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强烈地政治责任感和革命事业心,不断深化训练改革,强化质量高识,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着力发现和解决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有效的指导、监控、督促,保证训练健康发展。各级军事机关特别是人武部机关在抓训练中,要坚持标准,从严施训,从严要求,主官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扑下身子抓训练,确保训练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着眼“两场”需要,提高训练质量
  要针对武装工作特点,抓好干部特别是新增专武干部集训,努力建设和培养适应“市场”和“战场”需要的专武干部队伍。专武干部既要学习军事理论知识,了解高技术局部战争特点,掌握相应的军事技能和组织指挥能力,同时还要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培养从事经济工作的能力,以利于民兵工作与市场的接轨,有效地探索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工作的新路子,提高工作成效;民兵应急分队训练要着眼完成平时应付突发事件、战时参战占前等任务,克服“年年打基础,年年老一套”的做法,实行逐年升级训练,要立足平时,着眼战时,做以平占兼容,重点进行应用科目训练,要加强大、中城市的高机、市炮、地炮等专业技术分队训练,改变“年年练操作,年年学瞄准”的单纯技术基础训练,适当增加必要的战斗勤务、战术运用训练和城市防卫作战演练,使用练技术与练战术二者有机结合,确保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整体遂行任务的能力。
  (三)强化教育管理,加大保障力度
  要搞好训练中的思想教育工作,完善训练奖征机制,激厣训练热情,实行动态管理,增强内部凝聚力,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要严格依法按纲施训,坚决纠正偏训、漏训和时间训不足的问题,建立切实可行的“四会”教学人才选拔、培训、聘用、管理等制度,积极开展优秀“四会”教练员的考核评选工作,充分发挥教练员在训练中的“教头”作用,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各地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配合省军区年内完成民兵应急分队训练大纲和标准的编写工作。要进一步改善训练条件,加强教导队、训练基地(中心)的正规化建设,始终坚持在民兵训练基地集中进行正规化、规范化训练,对难度较大或县级民兵训练基地无法施训的师属以下专业技术兵,军分区(警备区)要统一安排和组织,确保质量提高,有民兵训练中心的单位要充人发挥现有训练装备的作用,保证训练的系统性的连贯性。要严格训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把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确保省军区下拨10%训练教器材专项购置经费落到实处,确保经费使用效益的提高,要逐步改善和发展民兵应急分队的能信、交通工具和执行防暴任务所需的非杀伤性装备器材的配备,强化分队应急功能,提高战斗力。要加强对武器、弹药的管理,严格执行武器、弹红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97年度训练用弹指标,按照96年度训练弹药指标的80%分配。民兵应急分队训练用弹指标,按照本年度实训人数下拨。
  各军分区(警备区)要在6月底前向省军区上报半年军事训练总结,11月20日前上报年度军事训练总结和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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