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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局机关“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05 生效日期: 2009-03-05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安监局
发布文号: 浙安监管机党〔2009〕31号
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2008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省经济遇到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经济下行趋势明显,企业困难加剧,安全生产的潜在风险增大。为保证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省局机关和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的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践特色,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组织开展“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即组织百名安监局长进千家企业、千名安监员破万家企业难题安全服务活动。省局机关要率先面向基层走进企业,努力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解困、扶持、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应对当前困难和挑战,积极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现就局机关开展“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宗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方针,把开展“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作为省级安监部门推动企业安全发展、创业创新的重要职责,不断创新服务企业的体制机制,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主题,以科学履行监管职能、优化安全服务企业为宗旨,深入企业、走进一线,积极提供有针对性的安全服务,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助推企业在转型升级中的自主“创安能力、保安能力”,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引领作用,为浙江经济社会新一轮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省局机关要率先垂范、走在前列,充分发挥省局和职能优势,周密谋划,精心组织,努力使安全服务专项行动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成为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行动内容
  (一)局领导领衔进企业安全服务活动。以大中型骨干企业、高危行业、交通运输业、制造业、船舶修造业等隐患多事故多的企业为重点,结合蹲点调研、专题走访、民主恳谈、重大建设项目、新开工项目、扶安联系等工作,开展一次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大帮扶活动,每个局领导要结合分工,确定5家以上企业作为服务联系点;调查摸底企业安全状况和对安全实际需求,听取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确定企业安全服务的项目,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开展安全工作。对在走访活动中收集企业在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逐条梳理分析,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其中涉及全省层面的政策性问题,应及时归纳汇总集体研究解决。局领导既要率先垂范、带好头、树好杆,走在机关前列,又要精心组织、科学行动、务实服务。
  (二)机关处室破企业安全难题服务活动。机关各处室要挂钩10家以上企业,在搞好前期调查摸底和对接的基础上,确定服务内容。通过集中服务、个别服务、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碰到的难题,送安全服务到企业(以下称10项服务)。
  1.要对企业加强正面引导,在安全上给以切实有效的帮助。
  2.帮助指导企业注重安全预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除,在事前不断给企业提出行之有效的安全建议和指导性意见,引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安全运营。
  3.帮助指导企业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主体责任。
  4.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管理的必要元素(如安全机构设立、人员的配备,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及检查落实的方法,安全台帐,危险源监控,安全标识标记,安全投入,员工培训等等)。
  5.帮助指导企业培训安全小教员。
  6.帮助指导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帮助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
  8.指导企业完善安全设备设施及工艺改造。
  9.助推企业做好闯关脱困、转型升级等。
  10.承载企业与政府涉安方面的沟通工作。
  (三)直属单位引领安全科技和文化到企业。省安全科研所、宣教中心专家要深入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科技、安全文化服务活动。在广泛征集企业安全难题,搞好前期对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科技智力服务活动,通过科技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科研中碰到的安全技术难题,实现安全科技项目与安全人才智力的有效对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宣讲、咨询,送安全生产方面的书、画、光碟到车间,引领安全科技和文化到企业。
  三、行动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调研(2月至3月)
  要深入搞好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说立行。要把开展“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作为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巩固和提高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转变作风、践行宗旨、树立新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科学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安全生产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增强党性修养,科学履行职责的高度,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开展“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开展一次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大帮扶活动,要结合分工和职能,确定企业作为服务联系点;调查摸底企业安全状况和对安全实际需求,听取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确定企业安全服务的项目,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4月至12月) 通过集中服务、个别服务、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走进企业,走进矛盾,攻艰克难,全面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碰到的难题,送10项服务到企业。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0年1月至2月)深入回顾总结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和特点,主要成效和经验,主要体会和构建企业安全服务长效机制,彰显安全监管机关的新风采新形象。
  四、行动要求
  开展“ 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是省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安全生产工作服务转型升级、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各处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让专项行动有质量、有声势、有实效,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转为“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即: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林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洪军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具体协调工作。各处室和单位要将年度工作和“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要带头先行、带头示范。各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强化督促检查,把这次服务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各处室、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反馈,确保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务求取得实效。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不搞形式主义,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各处室和单位要加强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络,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专项行动办公室将编发安全服务专项行动“简报”信息,宣传亮点,交流经验。同时,组织影响力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确保活动整体推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这次开展安全服务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安全生产工作的服务触角积极向企业延伸、拓展,逐步健全完善服务企业、服务一线的长效机制,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为经济转型升级作出更大贡献。
  1.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新观念,把服务企业、推动科学发展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解企业之所难。只要是有利于企业安全发展的事,执行“四个办”(主动办、马上办、办得快、办得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2.规范服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企、高效的原则,对我局实施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制定简明清晰、流程清楚的工作流程图。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限时快速办结各类行政服务事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透明办公,把我局职能和机构设置、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项目申报、资金扶持、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向企业和公众公布,主动接受企业和公众的监督和评议。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随意改变办事程序和附加办事条件、不推诿扯皮、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得刁难、不失职渎职、不损害企业和公众利益。
  3.创新服务方式。推行“一门清”服务:对我局所有审批的项目在窗口集中办理;对来我局办理的事项涉及多个处室的,由主办处室确定专人到协办处室会办,做到企业只须进入一个处室,所有业务可基本办结。推行“门到门”服务:要坚持“一线工作法”、靠前服务,对企业安全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主动上门服务,进行全程跟踪。推行前置服务:针对企业和公众要求,结合办理事项的实际情况,实行服务行为前移,主动提供指导、咨询服务,缩短办理时限。
  4.改善服务态度。在服务企业时做到: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服务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现象发生。企业工作人员同志来我局办事时,坚持“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做到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对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解释全面,耐心周到,直至咨询者明白为止。在企业同志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企业同志出现误解或争议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树立良好形象。
  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研究,尽快落实以上要求,并将安排落实的前期工作情况于3月13日前报局专项行动办公室。
  省局将在3月底前,召开全省各市安监局长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全省安监系统“ 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
  附件:
  1.服务对象一览表
  2.服务对象安全状况摸底情况及需求一览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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