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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10 生效日期: 2009-03-10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黔学位办〔2009〕6号
有关考点: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2009年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将于2009年3月21日进行(外语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计算机科目下午14:00开始,各考点视考生人数及计算机台数安排上机时间)。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场纪律与考试工作程序
  (一)各考点在组织本考点的考试时,考场管理按《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及考务工作细则》执行,有关违纪处罚规定按《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管理规则(暂行)》(附件一)执行。
  (二)各考点由主考主持并全面负责本考点的考试工作。在考试进行过程中,主考必须坚守岗位,精心组织相关工作。对考试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查明情况,果断采取妥善措施,保证本考点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对重大事件应立即通报总主考,协调妥善补救办法,并尽可能形成文字通知,尽快传达到有关监考人员及考生。
  (三)考点工作人员应选派作风正派、工作负责、纪律性强,熟悉考试工作业务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担任。各考点应在考前对监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好保密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定,明确任务和职责,特别要让监考人员熟悉监考工作程序及指令,了解《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英语科目监考须知》、《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计算机科目监考须知》(附件二)和《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三),使考务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各考点应要求监考人员熟悉考生违纪作弊处理程序,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有突发事件时,监考人员要沉着、冷静并及时向考生讲明情况,稳定考生情绪,维护好本考场考试秩序,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通过场外联络员逐级上报。
  (四)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四个整治、六个加强”的精神,对于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考生,应及时送达《违纪作弊处罚告知书》。监考人员在考试现场处理考生违纪作弊行为时,要注意尽量不要影响其它考生的考试。一般情况下,无须当场取消违纪作弊考生考试资格,要在“作弊记录表”上做规范的、详细的记录,并保存好作弊证据,同时通知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专职人员送达《违纪作弊处罚告知书》。考试过程中无法送达的,考点应于考试结束后及时送达。
  考试结束后两名监考人员必须亲自填写《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英语科目考试作弊记录》、《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计算机科目考试作弊记录》、《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英语科目考试缺考记录》、《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计算机科目考试缺考记录》(附件四)并签名。一般情况下,以上记录表不得随意修改。若因特殊情况必须修改时,修改人员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原因及修改时间。
  (五)监考人员在收卷时必须履行准考证签字制度,严防遗失考生答卷。
  (六)巡考:今年省学位办仍将组织巡视员进行现场巡视。同时各考点之间也仍将交叉巡视(见附件七)。考点内也应组织巡视,以加强对本考点的组织与管理。
  (七)考务人员所佩戴的证件标志区别为:巡视人员证件为红色、监考人员证件为绿色、楼层联络员证件为黄色。
  (八)各考点应按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统一工作程序和考场指令统一组织考试:
  1、英语科目考试按《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英语科目考试考场指令》(附件五)组织考试。
  2、计算机科目考试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
  3. 日语、俄语科目由于报考考生极少,故未制定专门考场指令,考试时请参考英语科目考场指令。

  二、试卷传递与保管
  试卷传递与管理规则见附件六
  各考点请于2009年3月18日下午18点以前到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领取试卷。每个考点须有2名以上人员(其中一人必须是纪检监察人员)持学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交费发票复印件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立即整理、清点、密封全部试卷、答题卡(包括缺考考生未用答卷),并于2009年3月22日下午18:00以前(计算机科目汇总磁盘于3月25日下午18:00以前)报送到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它
  (一)各考点应选择安全可靠、无噪音干扰、通风、桌椅状况良好的地方作为考场。考前要精心布置考场,在校门及其它明显位置张贴考场所在大楼示意图及路标。考点大门口须张贴《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管理规则》、考场分布图等有关规定。每个考场门口必须张贴本考场的考试科目、考场号、准考证起止号等。
  (二)请各考点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仔细检查和测试考试所用设备、仪器及电力、消防等设施,并制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力预防考试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请各考点指定专人负责当天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值班电话和传真畅通,保持与省学位办的联系,真正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同时做好值班纪录。
  考试当天贵州省学位办联络方式:
  值班负责人:王晓红
  值班电话:0851-5280513
  传真:0851—5280513
  举报电话:0851-5283661(贵州省学位办)
  (四)考试结束后请各考点认真总结考务工作经验,写出总结报告(含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合理建议等)并于4月10日前交省学位办。(联系人:王晓红 联系电话:0851-5280513)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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