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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计量工作要点》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06 生效日期: 2009-03-0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市质量技监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上海市计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九年三月六日

2009年上海市计量工作要点   
  2009年,上海市计量工作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的目标,进一步强化民生计量和能源计量工作,全面提高计量工作服务国计民生的有效性,充分发挥计量的基础保障作用,为产业结构调整,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确保民生得到持续改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一、抓好民生计量工作,促进民生持续得到改善
  1. 进一步推进“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总体目标的顺利完成。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和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使集贸市场、医疗卫生、眼镜制配等领域的计量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切实提高这些领域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全面提高本市各项民生计量工作水平。
  2. 继续推动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的建设。坚持经营者自我承诺、社会参与监督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帮助企业按照《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和完善诚信计量管理体系。
  3. 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修理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提高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打击利用电子计价秤实施作弊的不法行为。
  4. 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查和预包装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抓好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管工作。对问题严重的领域进行重点抽查,继续推动超市卖场经营者建立进货计量验收制度。鼓励定量包装生产企业开展“C”标志认证,并通过完善考核发证程序,加强证后监管,从源头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准确。
  5. 强化对加油站的计量监管工作。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暗查的基础上,开展提高加油机封印有效性的试点工作,采用预编码的防伪封印,对加油机主板和计量芯片采用一次性封贴,进一步规范各加油站的计量工作,提高监管有效性,杜绝计量作弊行为。
  6. 继续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工作。在前两年建档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环境监测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建档工作,全面完成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建立和信息化管理的3年工作目标。完善金质工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信息管理系统,改进强检计量器具监管模式,全面提高强制检定工作的监管有效性。
  7. 加强对民用“三表”授权机构的监管。通过对其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和表具检定工作质量的监督抽查,促进民用“三表”授权机构不断提高检定能力和管理水平,及时完成强制检定任务,确保检定工作质量。
  8. 对本市各燃气公司燃气表强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各燃气公司在用燃气表的检定工作基本情况,督促各燃气公司建立落实计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计量器具档案,提高民用燃气表的首检率和到期轮换率。
  二、强化技术基础保障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发展
  9. 进一步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提高计量技术机构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计量对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所起的基础保障作用,为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产业升级,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服务,尤其是要为上海世博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10. 以“国家计量器具产品质检中心”落户上海为契机,提高从源头抓好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能力。在国家质检总局完成重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机构考评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本市其余项目的型式评价机构的考评工作,提高本市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能力。
  11. 加强对型式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工作。督促型式评价机构建立对整个型式评价过程质量和时限的监督制度,提高新产品型式评价效率,为计量器具生产企业提供更加科学高效的型式评价服务。
  12. 全面完成2008-2009年度基标准器更新改造计划,完成“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检定装置”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定装置”等项目的建标工作,尽快向社会开展检定工作,保障行政监察和执法的公正。
  13. 加强计量技术队伍的建设,提高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计量技术机构电子秤、民用“三表”检定人员技能比赛,促进检定人员提高业务知识与操作技能。稳步推进注册计量师执业资格制度,做好与计量检定员考核制度的衔接工作。
  14. 利用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充分发挥其行业的领军作用。委托市计测院对本市各区、县计量技术机构开展人员培训岗位培训,提高全市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15. 进一步完善本市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建设。按照市局“十一五”规划的指导原则,根据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认真做好对市、区两级建标的必要性审核。
  16. 对各区、县技术机构普遍开展的强制检定项目,在完成血压计检定装置统一配置的基础上,继续按照统一评审,统一采购,统一配置的原则进行装备和更新,使全市检定工作更加统一、规范。进一步调整本市授权机构和项目,使本市计量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检定工作开展更加有效。
  17. 进一步规范计量校准机构行为,做到严格行政审批、加强证后监管。加大对本市校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比对试验的力度,完成《上海市计量校准实验室评审准则》转版后的监督考核工作。
  三、加强能源计量工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服务
  18. 全面学习、贯彻《节约能源法》,认真履行《节约能源法》赋予质监部门的职责。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和执法的力度,重点对本市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和各区、县重点用能单位按照通则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计量器具的情况进行检查,鼓励重点耗能企业按照这些行业标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受检率。
  19. 加强能源效率标识的应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组织各区、县局对已经发布的4批能效标识产品实施能效标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0. 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技术机构等各方面的作用,加强对用能单位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各区、县局以2008年推荐的示范用能单位为样板,在本区域内广泛宣传,推动其他用能单位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各有关计量技术机构应积极主动为企业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工作,确保企业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帮助用能单位达到节能降耗的指标要求。
  21.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继续推进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认证应重点围绕节能降耗目标展开。继续开展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自身建设,强化监管水平,为社会提供良好公共服务
  22. 以“3.15”、“5.20”“质量月”为节点,在全市继续开展计量义务咨询和宣传活动。坚持计量技术机构向社会开放日活动,通过开放实验室,让社会了解计量;通过计量服务,让社会关注计量;通过计量惠民,让老百姓热爱计量。
  23. 启动计量科普博物馆立项筹备工作,争取市发改委和市科委等有关部门支持,推进项目落实及配套建设。通过计量科普博物馆的建立,向社会展示计量的历史、文化以及在现代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24. 加强制造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在完成制造许可证证后监管课题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统一全市计量器具许可证证后监管模式,做好证后监管工作,把好计量器具源头关,不断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
  25. 开展进口计量器具计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进口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主要检查进口的计量器具是否依法办理了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进口检定,依法纠正各类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进口计量器具市场秩序。
  26. 通过金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规范市局和各区、县局的行政许可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网上行政许可办理及网上计量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公开办事信息,使行政许可业务流程更加便捷、高效、透明。
  27. 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优化考评员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组成结构,通过培训、使用、考核和问责等全过程管理,建立起一支合格的考评员队伍。
  28. 加强长三角及华东六省一市的计量合作。开展长三角计量标准比对与计量检定人员比武,提高技术机构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完善长三角各类考评员共享数据库和重点产品抽查合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加大监督抽查互动力度,做好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29. 充分发挥计量协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等计量中介组织的纽带、桥梁和平台的作用。督促其在完成各级计量行政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强化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市场中求发展,靠服务谋发展,在市场的需求中延伸服务、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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