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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财建(2009)48号)的要求,经财政部、商务部招标,我省家电下乡产品又新增电脑、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等4类产品(具体型号详见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安徽省商务厅公众网家电下乡专栏),加上彩电、空调新中标产品,共计2717个型号;同时新增15个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名单见附件)。为了迎接家电下乡产品的扩容和财政补贴方式的调整,同时也为了加强对全市销售网点的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网点备案。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参照省厅《关于抓紧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商建字(2008)769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对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规定的网点备案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网点,销售企业可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网点信息,并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网点备案,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中标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在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提交工作方案及销售维修网点情况说明后,其销售网点才可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接到省厅通知后才可对太阳能销售网点进行备案。对符合备案标准的网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备案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网点要及时告知不予备案的原因,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网点备案工作。严禁以备案为条件向企业收费,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同时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打击非备案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
二、加强网点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备案销售网点的政策业务培训,要求网点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指导网点学习掌握家电下乡政策和业务流程,熟练操作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并积极向农民宣传中标产品型号、价格及申领补贴流程等政策;督促网点认真审核和收集整理农民购买者的补贴申请材料,及时开具税务发票,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产品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将补贴申请材料提交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三、强化网点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质监、工商、价格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本区域内销售网点的检查和监管,确保网点规范运营。对网点出现的一些违反规定的不良行为,如店内没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未及时开具发票和录入销售信息,抽取产品标识卡并将家电下乡产品作为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并误导或欺骗农民、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高于中标价格,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规定,责令网点限期整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销售企业要加强其所属网点的业务指导和运营监督,对销售网点不良行为造成的农民消费者损失,由销售企业全部承担。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新增的15个安徽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名单
1、上海惠普有限公司
2、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3、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4、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
5、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8、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9、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10、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11、广东万和新电气有限公司
12、深圳市神舟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13、浙江上工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14、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15、浙江海利士电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