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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系列指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7-06 生效日期: 2009-07-06
发布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卫发明电(2009)99号),结合我省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系列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现阶段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分类管理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粤疾控(2009)168号)时,结合实际,本着“科学防控、分类管理”的原则,依照《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系列指引》,在社区暴发阶段采取以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控制暴发规模,减缓疫情扩散与蔓延;在社区流行时,采取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减轻疫情危害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科学、有序地做好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减少疫情的危害、遏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各地、各单位在操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和我省疫情发展形势及防控需要,适时调整。
广东省卫生厅
2009年7月6日

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系列指引 
 
  一、日常预防
  (一)三勤。
  1.勤洗手:饭前、便后、外出后、进食前、双手弄脏后应立即洗手。
  2.勤通风:勤开窗,多通风。少去不通风、人流密集的场所。
  3.勤运动:坚持室外运动,如步行、球类、跑步等运动。
  (二)三主动。
  1.主动监测。
  (1)对于从国外入境人员要认真填写《健康申报卡》,包括详细的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如实填写有无发热、咳嗽、咽痛、全身疲倦等症状。
  (2)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主动测体温。家中有小孩,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测体温。
  2.主动防护。
  (1)双手减少接触眼、鼻及口。
  (2)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时,应戴上口罩。
  (3)打喷嚏或咳嗽时应掩口鼻。
  (4)不要随地吐痰,应将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5)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
  (6)家中易感人群(小孩、老人、孕妇、有基础疾病的家庭成员)要重点保护,倡导接种流感、肺炎疫苗,尽量少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如医院、商场等)。
  (7)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
  (8)家庭备置体温计、一次性口罩、家庭用的消毒用品等物资。
  3.主动就医。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不要带病上班或上学;
  (2)及早到就近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

  二、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的患者
  (一)减少外出,外出时要佩戴口罩。
  (二)及时就医,前往就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治疗。尤其是小孩、老人、孕妇、有基础疾病的患者应尽早治疗。
  (三)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先到发热门诊看病。
  (四)外出时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避免前往公共场所,避免参加集体活动。
  (六)家具表面、厕所用消毒水消毒、抹洗。

  三、家庭成员被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
  (一)确诊病例需要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治疗,或在医生指导下实行居家隔离治疗。
  (二)家庭其他成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
  (三)家庭中如有小孩、老人、孕妇、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应及时咨询医生,询问预防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方法。


附件: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公共场所预防指引

  一、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二、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三、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四、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加强清洗和消毒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设置宣传栏。
  六、工作人员实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不带病上班,及时就医。
  七、避免组织不必要的室内群体聚集性活动。
  八、对于人流密集、流动性大且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如商场、影院、网吧、KTV等)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执行网吧管理规定,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必要时控制网吧人员密度。
  (二)强制通风,开窗或使用排气扇换气。
  (三)每天使用消毒剂对物体表面(地面、桌椅、电脑键盘、鼠标、麦克风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消毒。
 
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小学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引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单位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组织校医、园医或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人员学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
  (三)落实晨检制度,发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的学生和幼儿,立即电话通知其家长领返回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
  (四)做好因病缺勤及病因登记追踪制度,发现流感样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五)加强各类学习、生活、娱乐、工作场所(如教室、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宿舍、教研室)的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六)搞好校(园)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七)加强健康教育,普及预防知识,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漱口,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提高防病意识。
  (八)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托幼机构由保育员每日落实幼儿勤洗手。
  (九)增强机体抵抗力,减少感冒发病机会,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
  二、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病患者异常增多时
  (一)防控措施。
  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1.避免全校或全园性的室内集会,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实施晨检和午检制度,发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立即电话其家长领返,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病例异常增多要立即报告疾控中心。
  3.学校和托幼机构由专人负责离校或离园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4.疾控中心确定暴发后,根据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流感样病例学生每日增减情况。
  5.加强室内活动场所、课桌(椅)、门把手等物表的清洁消毒,托幼机构还须注意玩具、毛巾等用品的消毒。
  6.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二)临时停课后的措施。
  1.根据政府部门及教育、卫生部门要求实行临时停课。
  2.建立学校、托幼机构与学生及其家庭的联系制度。停课前,应告知幼儿、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流感相关知识。
  3.停课期间,学生、家长等主动向学校分管的专人报告其是否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学校和托幼机构组织专人负责学生每天的健康状况跟踪。掌握学生每日健康情况。
  4.复课前,必须对各种学习、生活、娱乐和工作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
  5.复课后,学校或托幼机构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至少持续14天。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才可以上学。
 
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大学与中学防控指引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
  (二)搞好学校环境卫生。
  1.每周至少清洁教室与宿舍的地面与门窗一次。
  2.厕所保持卫生,配备洗手液。
  3.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4.定期清理垃圾。
  (三)若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应戴口罩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课。
  (四)学校校医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药品。
  (五)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流感样病例异常增多时,及时(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六)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二、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病患者异常增多时
  (一)防控措施。
  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1.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实施晨检和午检制度。
  3.学校由专人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4.疾控中心确定暴发后,根据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每日流感样病例现症学生增减情况。
  5.加强室内活动场所、课桌(椅)、门把手等物表的清洁消毒。注意公共教室如电脑、视听、图书馆等的消毒。
  6.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7.学校要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教室、寝室及有关场所消毒,并及时通风。
  8.家住疫区的学生双休日或假期尽量不回家,或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家人接触。
  (二)临时停课后的措施。
  1.根据政府部门及教育、卫生部门要求实行临时停课。
  2.建立学校与学生及其家庭的联系制度。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流感等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
  3.停课期间,学校组织专人负责学生(包括住宿生和非住宿生)每天的健康状况跟踪。掌握学生每日健康情况。
  4.加强停课期间住宿生的管理,学校组织专人负责住宿生住宿期间每天的健康状况跟踪和报告,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马上将学生送到就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治。住宿生要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做好开窗通风,尽量不随意调换宿舍、串寝和在寝室内聚会活动。
  5.复课前,学校必须对各种学习、生活、娱乐和工作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
  6.复课后,学校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至少持续14天。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农村预防控制指引

  一、镇政府/村委会
  (一)负责落实当地的防制工作。
  (二)组织健康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和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村民了解预防知识,知道该病可防可治,消除恐慌。
  (三)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地方(如墟镇农贸市场集市等人流较多场所、公共厕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对室内市场要搞好通风换气工作,号召群众清理屋前屋后的垃圾,及时清运垃圾。
  (四)加强返村人员的健康跟踪和健康管理。
  二、乡镇医疗机构
  (一)村医/医疗站。
  1.乡村医务人员掌握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疾患的诊治技术,对病情比较重的患者和小孩、老人、孕妇、有基础疾病的患者要劝其到镇医院诊治。
  2.建立乡村医务人员下乡巡查制度,做好发热病人登记,密切关注村民健康状态,发现较多的发热病人要立即报告镇医院防保所。
  3.协助开展流感病人的居家隔离治疗工作,定期定时探访病人。
  (二)镇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要设立预检分诊,设立发热病人专门诊室和输液留观区域。
  2.发现发热病人异常增多时,要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并核实是否出现聚集性疫情。
  3.做好院内感染的各项工作。
  4.加强村医的培训。
  5.加强宣传教育。
  6.设立咨询电话,开展防治知识咨询。
 
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公共交通工具防控工作指引

  一、非空调车的车窗尽量打开,保持车内良好通风状态;密闭的空调车要开启换气扇及空调新风装置,以增加空气流通。
  二、保持车站、车厢内的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
  三、增加车站、车厢内清洁消毒频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四、司机等工作人员实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不带病上班,及时就医。
  五、做好司乘人员工作与轮休安排,确保司乘人员得到足够休息。
 
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企事业单位防控工作指引

  一、一般措施
  (一)了解流感/甲型H1N1流感/流感大流行的知识。
  (二)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
  (三)厕所要定期消毒,确保厕所设备及地下渠道有良好的保养。备有充足的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四)尽量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早上上班开启门窗,通风换气。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抽气扇。
  (五)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安排做工间操。支持员工经常洗手。尽量不加班。
  (六)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劝其不上班,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
  (七)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
  二、单位出现多例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病患者
  (一)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异常增多时,要打电话给当地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调查处理。
  (二)定期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
  (三)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
  (四)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群体性活动。
 
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养老院防控指引

  一、一般措施
  (一)工作人员和老人了解流感/甲型H1N1流感/流感大流行的知识。
  (二)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建立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异常增多时,要打电话给当地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指导处理疫情,并协助调查处理。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立即停止工作,尽早去医院就诊治疗。
  (三)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拒绝探访。
  (四)确保环境清洁卫生,定期用消毒水为老人住所、厕所、休息聊天场所、活动器械等抹洗消毒。经常将老人的被褥衣服晒太阳。
  (五)尽量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抽气扇。
  (六)支持老人经常洗手。
  (七)准备隔离后备房间(设置在人流不密集、通风、有独立厕所的房间),作为急性发热、咳嗽或咽痛的老人隔离治疗专用。有症状老人及时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老人。
  (八)倡导给老人接种流感和肺炎疫苗。
  二、出现多例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病患者
  除做好上述一般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一)尽快打电话给当地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调查处理。
  (二)暂停探访工作,直至事件平息。有条件可以将老人暂时领回家中。
  (三)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如吃饭可以不统一在饭堂吃饭,可以在房间各自吃饭。
  (四)症状较轻的老人可以安排在单独的房间隔离治疗。户外活动要戴上口罩,不要和其他老人同时间户外活动。
  (五)症状较重老人如出现高热不退、气喘或心口痛、嘴唇变蓝或变紫、呕吐及不能咽下液体、有缺水症状(如在站着时晕眩,没有小便、抽筋、神情呆滞或神志不清)以及有心脑呼吸系统及免疫缺陷基础疾病患者以及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的患者则需要转到医院治疗。
  (六)进一步加强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空气流通、环境清洁等工作。
 
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儿童福利院防控指引

  一、一般措施
  (一)工作人员了解流感/甲型H1N1流感/流感大流行的知识。通过儿歌、洗手操等形式教育小孩要勤洗手、正确洗手。
  (二)启动晨检制度制度。建立小孩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每天早晚帮小孩测体温。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异常增多时,要打电话给当地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指导处理疫情,并协助调查处理。
  (三)工作人员实行健康申报制度。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立即停止工作,尽早去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
  (四)工作人员家中如有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患者,应尽量停止在儿童福利院工作。如需在儿童福利院工作,则不要照顾年龄小或者有白血病、免疫系统疾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基础疾病的小孩。
  (五)儿童福利院小孩的房间要合理分开,将大龄儿童、小龄儿童、有基础疾病儿童要分开。
  (六)照顾不同类型小孩的工作人员也要尽可能分开。
  (七)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拒绝探访。
  (八)小孩使用的奶瓶、奶嘴、毛巾、牙刷、口杯等要分开,不要交叉。奶瓶、奶嘴、碗筷等要高温消毒。
  (九)确保环境清洁卫生,定期用消毒水为住所、厕所、游乐场所、活动器械等抹洗消毒。经常将小孩的被褥衣服、玩具、床板等晒太阳。
  (十)尽量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抽气扇。
  (十一)准备隔离后备房间(设置在人流不密集、通风、有独立厕所的房间),作为急性发热、咳嗽或咽痛的小孩隔离治疗专用。有症状小孩及时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小孩。
  (十二)倡导小孩接种流感和肺炎疫苗。
  (十三)患有白血病、免疫系统疾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基础疾病与体弱的小孩,应严格按医师要求,做好预防感染防护工作,如戴口罩、少扎堆、保清洁、清卫生等。
  二、出现多例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病患者
  除做好上述一般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一)尽快要打电话给当地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调查处理。
  (二)取消探访,减少院外志愿者到儿童福利院开展服务活动,并做好防护工作。
  (三)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如吃饭可以不统一在饭堂吃饭,可以在房间各自吃饭。
  (四)症状较轻,年龄较大的小孩可以放置在隔离房间隔离治疗。户外活动要戴上口罩,不要和其他小孩同时间户外活动。
  (五)症状较重或年龄较小(小于2岁)小孩如出现高热不退、气喘、嘴唇变蓝或变紫、呕吐及不能咽下液体、有缺水症状(如在站着时晕眩,没有小便、抽筋、神情呆滞或神志不清)以及有心脑呼吸系统及免疫缺陷基础疾病患者以及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的患者则需要转到医院治疗。
  (六)照顾有病小孩和健康小孩的工作人员要分开。大龄儿童、小龄儿童、有基础疾病儿童不要相互串区。
  (七)进一步加强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空气流通、环境清洁等工作。
 
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居家治疗指引

  一、轻症患者一般可以采用居家隔离治疗
  二、居家治疗措施
  (一)在家中隔离治疗直至出现症状后7天,如病程超过7天者在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隔离期间禁止离开住所。
  (二)患者居家治疗全过程要落实医生跟进指导用药和感染控制。
  (三)居家治疗的病人活动时,要带上医用口罩,经常用肥皂水洗手,与别人讲话距离不小于2米。
  (四)家庭成员中,指定专人照顾患者。患者最好安排有独立厕所的房间隔离治疗。
  (五)住所开窗通风和/或机械通风(使用风扇),居家隔离期间不宜使用空调,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六)家庭成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立即到所在社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看病。
  (七)儿童患者居家隔离治疗时,家长应指导孩子合理作息,劳逸结合,合理饮食,避免过度疲劳,降低机体抵抗力。
  三、下列确诊病例不建议居家治疗
  小孩(小于5岁)、老人(大于65岁)、孕妇、有心脑呼吸系统及免疫缺陷基础疾病患者以及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等体弱患者,建议到医院隔离治疗。
  症状加重者,如出现高热不退、气喘或胸闷、心绞痛、嘴唇变蓝或变紫、呕吐及吞咽困难、有缺水症状(如在站着时晕眩,没有小便、抽筋、神情呆滞或神志不清)则需要立即转到医院治疗。
  看病时要戴上口罩,避免到人多的地方,避免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医疗服务
  负责跟进确诊病例居家隔离治疗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地段医院,须向每个居家治疗的确诊病例发放健康告知卡,以便患者主动联系。

广东省社区流感样病例家居治疗指引

  一、流感样病例
  流感样病例是指出现发热、伴咳嗽或咽痛的患者。
  二、居家治疗措施
  (一)在家中隔离治疗直至出现症状后7天,如病程超过7天者在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隔离期间禁止离开住所。
  (二)患者居家治疗全过程要有医生指导用药和感染控制。
  (三)居家治疗的病人活动时要带上医用口罩,经常用肥皂水洗手,与别人讲话距离要大于2米。
  (四)家庭成员中,指定专人照顾患者。患者最好安排有独立厕所的房间隔离治疗。
  (五)住所开窗通风和/或机械通风(使用风扇),居家隔离期间不宜使用空调,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六)家庭成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立即到发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看病。
  (七)儿童患者居家隔离治疗时,家长应指导孩子合理作息,劳逸结合,合理饮食,避免过度疲劳,降低机体抵抗力。
  三、下列流感样病例建议到医院就诊,并采取防护措施
  (一)患者如出现高热不退、气喘或胸闷、心绞痛、嘴唇变蓝或变紫、呕吐或吞咽困难、有缺水症状(如在站着时晕眩,没有小便、抽筋、神情呆滞或神志不清)则需要转到医院住院治疗。
  (二)患者如为小孩(小于5岁)、老人(大于65岁)、孕妇、有心脑呼吸系统及免疫缺陷基础疾病患者以及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等人员建议医院就诊,必要时住院治疗。
  (三)看病时要戴口罩,避免到人多的地方,避免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居家治疗期间如需咨询,请与就诊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


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指引
 

  密切接触者要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如需实行居家医学观察,参照如下指引。
  一、地点
  在密切接触者家庭内实行,必要时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二、时间
  自最后一次接触病例或污染物品之日起顺延至第7天结束。
  三、注意事项:
  (一)早晚测量腋窝体温一次,体温超过37.5℃时立即报告指定医务人员或社区组织管理人员或当地疾控机构。
  (二)观察期间减少外出,不乘坐公共汽车,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症状戴上口罩并主动报告,以及时获得医生的指导。
  (三)了解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掌握体温测量方法。
  (四)家庭中如有小孩、老人、孕妇、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应及时咨询医生,询问预防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方法。
  四、医疗服务
  负责跟进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地段医院,须向每位密切接触者发放健康告知卡,以便患者主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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