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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7-14 生效日期: 2009-07-14
发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杭卫办〔2009〕70号
各有关区卫生局(社发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9)1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杭州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
  要以重点联系城市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科学可持续发展。重点联系城市试点工作历时3年,将于2010年6月结束。各区要根据重点联系城市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二、统筹推进重点联系城市工作和卫生强市、卫生强区建设。
  2009~2010年是我市创建卫生强市、各区创建卫生强区的关键时期,各区要将社区卫生服务重点联系城市工作和卫生强市、卫生强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内外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落实2009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网络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改、扩建工作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难点。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政府、街道(乡镇)办事处等部门的沟通,努力解决业务用房问题,力争按计划完成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目标任务。
  (二)完善“收支两条线”综合改革。各区要结合“新医改”要求,建立科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做到“核需定支”,探索“全额预算管理”, 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办法,不断规范收支行为。
  (三)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区要按照卫生部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尤其要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利用社区责任医师团队建设平台,夯实妇幼保健网底,充实责任医师工作内涵,真正体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着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我市的信息化建设已基本完成调研将进入软件设计阶段。各区卫生局要积极配合市信息平台建设,抓好平台的实施和应用工作,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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