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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关于推进“三名工程”建设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7-22 生效日期: 2009-07-22
发布部门: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发布文号: 苏供发[2009]37号
各市、县(市、区)供销合作总社,省总社各企事业单位:
  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快推进名品、名企(社)和名人(企业家)“三名工程”建设,对于全省供销合作社打造软实力、激发爆发力和增强后续力,引领系统经济跨越发展,全面完成省社“五代会”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通知》(苏办[2008]20号)精神和省社“五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现就加快推进“三名工程”建设,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和省社“五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强企业创新创优能力为目标,引导企业不断追求卓越,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三名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走向市场的能力,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中的份额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凝聚力和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面上推动、政策引导、项目和资金扶持,努力在“两大体系”、“三大板块”和“六大网络”各个层面形成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名品、名企(社)和名人(企业家)。力争到2015年,培育100个国家级名品、50个国家级名企(社)和20个国家级名人(企业家);培育200个省级名品、100个省级名企(社)和50个省级名人(企业家),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制定规划。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实施“三名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省社“五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品牌发展状况和质量水平,组织制定各级各类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规划制定的过程转变为凝聚智慧、形成共识、统一思想的过程,为规划的组织实施奠定基础。
  (二)典型带动,全面创建。 认真总结推广苏果、昆山商厦等单位的经验,发挥“十强县级供销合作社”和“十大标兵”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大力推进“三名工程”。近几年连续受到全国总社、省总社和各级政府表彰的市县供销合作社和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率先实现新突破。发挥系统农资、日用工业品等优势行业的辐射作用,引领和带动其他行业发展名牌。抓好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员工的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员工素质,依靠人才创名牌。从实际出发,注重在新建项目和招商引资过程中,培育名牌、引进名牌,努力在本地区和本行业形成名牌集群。
  (三)突出重点,加大扶持。一是实行资源配置优先政策。对获得省辖市以上的名品、名企(社)和名人(企业家)的单位,省总社在安排“新网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农业专项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项目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和重点安排。二是列入省总社年度考核考评内容。凡在当年获得省以上政府部门或省级以上协会、报社授予的名品、名企(社)和名人(企业家)称号的,省总社在当年度的考核考评中给予所在省辖市社加分奖励。三是加大对名牌的宣传力度。
  (四)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部门抓好落实,全力推进。切实强化服务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明确专门部门,具体抓好“三名工程”的服务指导工作。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经贸、人事、质监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形成全力,推进“三名工程”建设,奋力实现供销合作事业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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