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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7-24 生效日期: 2009-07-2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市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8个病种临床路径》请从www.moh.gov.cn下载。
上海市卫生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11号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结节性甲状腺肿、乳腺癌、股骨干骨折、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子宫平滑肌瘤、计划性剖宫产和老年性白内障等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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