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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7-27 生效日期: 2009-07-27
发布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鄂教基〔2009〕14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为突破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各地和学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鄂政办发[2009]63号)等文件,深刻认识课程改革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明确样本校是推进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机遇,积极做好样本校推荐工作。
  二、推荐学校,确定任务。样本校按学校审报、市州推荐、省厅审定的程序产生。各市州教育局推荐样本学校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总数的六分之一,推荐的样本学校要有省市级示范学校、一般学校、民办学校、农村学校的代表。样本学校要从样本校研究课题中(附件2),确定一至几项拟重点研究的问题,并填写申报表,经市州教育局审查后,于8月20日前报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拟定方案、创造条件。样本学校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实验研究方案,并根据需要配备师资、培训人员、添置设备,做好开展样本实验的准备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意见(试行)
  为突破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我省普通高中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根据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鄂政办发[2009]63号)的精神,现就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以下简称 "样本校")是指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承担项目研究任务的、有代表性的、常态化的学校。样本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和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和试验,提出科学可行的解决办法,为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经验。
  (二)工作目标
  1.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策略,特别是在课程开设、课程管理、课程资源开发、教学创新、评价改革、校本教研、教师专业发展、设备配置及使用等方面为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提供样本和范例。
  2.形成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使样本校成为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研究基地、骨干教师的培训基地、资源建设的实验基地和教改成果的推广基地。
  3.形成样本探索、专业支持、行政推广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样本校经验,引领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样本校可根据样本校工作目标和学校实际,围绕促进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和试验,力求突破。
  (一)主要任务
  1.课程开设与管理。重点研究非高考科目、选修ⅠB、选修ⅠC模块以及选修Ⅱ模块的有效开设,研究选修课程管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管理模式,研究课程价值相近科目、模块的整合与衔接。
  2.学生发展性评价。重点研究学生模块修习评价、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和成长档案袋记录,探索建立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发展情况的评价制度。
  3.教师专业发展。重点研究校本教研、网络研修制度建设,探索基于学校层面解决日常教学问题的机制,探索建立支持教师专业成长的学校氛围和专业支持体系,建立全面、客观评价教师教育教学,激发教师课改激情的制度。
  4.课程资源建设。重点研究学校课程资源、教师课程资源、网络课程资源、校外课程资源等各种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机制,努力使课程资源满足学生的不同发展需要,实现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
  5.教学方式变革。重点研究新课程背景下有效教学的途径和方式,探索 "以学论教"的教学模式,创设有利于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6.学校特色创建。重点研究如何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全面落实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目标和要求,实现学校的特色发展。
  (二)工作要求
  在课程改革启动初期,样本校应研究和制定可供同类学校学习借鉴的课程开设方案、课程与教学管理制度、课程资源开发思路、课程与教学创新设想、校本教研制度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举措、基本设备配置及使用方案等,并模范地付诸实施。在新课程实施一段时间后,应围绕课程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取得有推广价值的实践和认识成果,引领同类学校有效实施新课程,提升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整体水平。
  三、申报条件与产生程序
  (一)基本条件
  1.学校领导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积极主动参与样本校工作的愿望与要求。
  2.学校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多数教师具有一定的课程开发与实施能力,校舍及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性资源能够基本满足新课程实施的需要。
  3.校本教研工作基础较好,有一定的办学特色,在社会上和同类学校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较好,能够利用网络平台组织新课程实施。
  (二)产生程序
  1.发布信息。省教育厅制定下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意见(试行)》,启动样本校工作。
  2.学校申报。学校向市(州)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表(附后)。
  3.市州推荐。市(州)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组织初评,确定推荐学校。
  4.省级审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样本校进行评审并予以认定。
  四、样本实验工作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样本校工作在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组织样本校人员培训、搭建交流平台、组织检查评估。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样本校,要积极支持省级样本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校长是样本校试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样本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样本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2.加强项目管理。建立样本校项目研究管理制度,样本校研究项目由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家指导委员会确定,并纳入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项目研究实行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由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教育管理人员、样本校校长等方面人员组成。项目组负责检查样本校项目研究情况,指导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项目研究成果,提出政策建议。
  3.样本校实验周期暂定为三年(2009年9月至2012年8月),样本校要做好实验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阶段对实验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学期期末报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附件1: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申报表
  申报学校(公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学校类型 1省示范高中;2市示范高中;3一般高中;4公立学校;5民办学校。(在相应学校类型代码前划“√”)
  校长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人姓名
  拟重点研究问 题
  办学条件(师资、设施设备、场地、信息技术基础等)
  市州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研究课题
  1、学校课程开设与管理研究
  2、学生发展性评价研究
  3、教师专业成长环境研究
  4、学科有效教学研究
  5、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变革研究
  6、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研究
  7、课程资源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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