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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8-06 生效日期: 2009-08-06
发布部门: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滨政办发〔2009〕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8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查处取缔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宣传,明确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重点清除区域性、行业性和群发性的无证无照行为,查处取缔严重危害经济秩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突出无照经营整治重点,建立无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形成查处取缔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合法经营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无照经营的危害,提高潜在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加大反面典型社会制约力度,形成无照经营人人反对、个个谴责的态势,夯实查处无照经营的社会基础。坚持事前防范,预防为先,教育疏导的原则,对无证无照集中区和密集行业实行有针对性地集中宣传教育,帮助不懂法的经营者或办照有困难的经营户及时申领许可证和执照,或送证照上门,积极引导无照户持照经营,提升经营理念。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滨州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完善由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推进查处取缔工作的开展。
  迅速启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分工负责,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通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需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登记、变更、吊销、撤销、注销或届满的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每季度通报一次;定期开展查处无证无照专项整治活动。
  四、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机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涉及前置审批的各相关部门要尽可能简化准入审批,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相关规费,清理停止非法定收费事项。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六日
  附件:滨州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孙承志(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丁爱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庆升(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常学锋(市经贸委副主任)
  樊守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景学江(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丁绍昕(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范宜江(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陈宝德(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王秀江(市交通局调研员)
  马兴伦(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张 凯(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郭瑞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世强(市卫生局副局长)
  程方伟(市环保局调研员)
  李如山(市安监局副局长)
  房 斌(市广电局副局长)
  杨海霞(市旅游局副局长)
  薄纯一(市工商局副局长)
  房延民(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茂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郭向阳(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薄纯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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