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8-21 生效日期: 2009-08-21
发布部门: 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农办机[200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 号文件关于“实行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的要求,我部制定了《农机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如期完成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农业部办公厅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农机作业补贴试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1 号文件精神,决定在部分省开展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内容
  2009年,围绕提升关键环节农机作业水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在粮食主产区选点,分别开展深松整地、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械化插秧等作业补贴试点,同时开展补贴制度研究,总结试点成效和经验,推动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二、试点地区及布局
  试点工作在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4省及黑龙江农垦选点进行。
  黑龙江省双城市、克山县:主要开展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
  山东省章丘市、恒台县:主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试点。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如皋市:主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试点。
  浙江省平湖市:主要开展机械化插秧及机收油菜作业补贴试点。
  浙江省余姚市:主要开展机械化插秧、机收油菜及机械化植保作业补贴试点。
  黑龙江农垦友谊农场:主要开展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
  成立由中国农业大学等院校和试点省、县(场)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课题组,开展试点研究、总结等工作。
  三、资金筹措和进度安排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争取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开展试点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科学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和监督管理办法。
  4月~7月,各试点县制定实施方案,报审及部署试点工作;
  7月~10月,启动实施试点工作;
  10月,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是积累经验,探索规律,制定完善农机作业补贴实施办法和落实政策的重要基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试点地区农机化发展政策和机制创新,突破薄弱环节,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试点工作摆上位置,抓紧抓好。
  (二)精心实施。试点县(场)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工作组,配备精干力量,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要积极争取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支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务求实效。试点地区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政策、组织、责任、人员和措施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