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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10 生效日期: 2009-12-10
发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厅直属各医疗机构,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卫生部于今年11月19日召开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视频会议,就近期发生在南京、湖北等省份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了通报。其中,相当数量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在具有一定医疗水平的三级甲等医院,而导致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技术上的问题,但更多的是医疗安全管理和责任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设、“三基三严”培训、医德医风建设、医院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以及医疗安全事件调查处置等方面。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部分医务人员仍然对医疗安全缺乏足够的重视,医院管理松懈,存在较多的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近期我省的医疗投诉事件也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和谐社会和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要立即采取行动,查找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医疗安全事件的抬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我省的医改工作启动和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我省卫生工作开展和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九个方面工作开展:
  (一)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核心医疗制度:加强对首诊医师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值班制度、急危重症病人会诊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和分级护理制度等核心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二)严格依法依规执业: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执业,依法行医。
  (三)抓好质量管理的重点环节工作:进一步加强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狠抓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管理。加强质量检查和考核,制订并落实考核方案和奖惩办法。
  (四)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工作:当前医疗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部分医务人员存在片面注重高精尖医疗技术,“三基三严”基础训练有所滑坡,各地要尽快采取措施,强化对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夯实基本功。
  (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切实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及同意权,强化服务意识、沟通意识和告知意识。要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提高医患沟通技巧,化解患者的疑惑、不满和怨气;要自觉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要注重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完善医患沟通内容,提高医务人员的医患沟通水平;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患者病情、预后、诊疗方案、疾病风险等内容,认真、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把对病人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点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控、管理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措施的依从性;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
  (七)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健全药事管理制度和药事管理组织,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规范临床应用行为,严格处方权授予的标准和程序。推动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加强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监测,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
  (八)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报告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医疗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并落实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同时要做好医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医疗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处置预案,积极有效应对,尽可能消除医疗安全事件的不良影响。
  (九)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医疗服务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生严重医疗不良事件的医疗机构要敢于打破情面,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开展全省自查、督查和巡查工作,确保上述九个方面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上述九个方面工作要求。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督查和考核长效机制,严防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的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就上述九个方面内容工作开展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工作监督和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送我厅医政处。
  (三)我厅医政处将组织巡查小组对全省医疗机构进行巡查,在全省范围内评出落实和执行医疗安全措施好的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管理不到位的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及违犯医疗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理。
  联系电话:65388330 联系人:吴姬 贾军有
海南省卫生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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