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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09 生效日期: 2009-12-09
发布部门: 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09]33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无锡市全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我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09]273号)及商务部《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方案》(商秩字[2009]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深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将保障肉品消费安全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肉品流通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扩大信息追溯系统市场覆盖率,提高无锡市肉食品安全管理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源头控生产、加工控质量、批发控流向、零售控准入”的总体要求,力争2年内,在我市构建一个信息可靠、运行高效、责任明确、操作简便的信息化平台。实现肉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可追溯,确保肉品安全。着重抓好猪肉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在此基础上,逐步将溯源食品扩大到禽肉、牛羊肉、卤食品、豆制品和蔬菜等。

  (二)主要目标。在市区33家生猪屠宰企业、1家肉类批发交易市场、110家农贸市场、35家大卖场、220家连锁超市,以及向我市提供货源的外省市肉类加工批发企业和生猪养殖基地建立完整的信息链,建设无锡市肉类流通信息数据库,形成我市猪肉流通从生猪屠宰、肉品批发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覆盖、可扩展的较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

  (三)具体内容。“放心肉”服务体系可概括为:

  1.制定一个规划:制定无锡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2.建立两个系统:建立无锡市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

  3.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建立商务综合执法队;二是建立健全屠宰监管制度;三是推动定点屠宰厂(场)升级改造;四是加大大型屠宰企业的冷链配送份额。

  (四)重点范围。结合我市实际,实施的重点是在屠宰监管环节建立全覆盖的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在流通环节建立全过程的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

  1.屠宰监管技术系统是指通过在生猪屠宰场生猪进场、屠宰、加工、检测、检疫、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安装摄像、监视设备,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实时远程监控,使管理者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进行监控。

  2.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是指为规范猪肉流通秩序,强化生猪加工、肉品批发(配送)、零售、团体采购企业的肉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而构建的政府信息监管平台。系统基于可追溯码统一编码规范,并借助非接触式IC卡、标签电子秤、VPN组网等技术,实现肉品在养殖、屠宰、流通各个环节中的“一物一码”,真正做到“从养殖到餐桌”的全程溯源。

  三、系统组成

  (一)屠宰监管技术系统

  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分为屠宰行业信息监管与屠宰企业关键环节视频监控两部分,分别由屠宰监管工作平台和屠宰企业监控终端实现其相关功能,监管平台在完成屠宰行业监管信息电子化的同时,完成与屠宰企业监控终端视频信息的互联互通。其软件由省商务厅统一开发,我市负责硬件的安装和软件的数据接入。

  (二)肉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该系统分为8个子系统、1个市级数据库和3个监控中心:

  1.生猪屠宰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

  该系统运用于本市大中型生猪屠宰厂(场)。通过建立从生猪进厂(场)、屠宰、加工、检疫、检测、肉品出厂(场)的全程信息管理,实行对生猪屠宰环节的信息追溯管理。系统以IC卡为信息载体,将生猪来源及加工信息连接至肉类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实现生猪来源追溯和肉品流向追溯。大中型屠宰场交易批发以电子结算为原则。主要功能:

  (1)建立经营者(货主、买主)完整的信息档案。经营者必须办理肉品流通IC卡,持卡经营;

  (2)生猪进厂(场)必须检疫登记。由屠宰厂(场)管理员对生猪进厂(场)进行检疫验收登记;

  (3)宰前检疫登记。经宰前检疫、巡棚检疫、宰前“瘦肉精”等抽检呈阴性后,将信息输入追溯系统;

  (4)宰后检疫登记。宰后检疫合格后,将宰后检疫信息输入追溯系统;

  (5)肉品出厂(场)必须信息登记。将生猪的来源信息与肉品的流向信息关联,交易信息写入肉品交易IC卡,并打印交易凭证;

  (6)信息汇总。屠宰批发结束后,由生猪屠宰厂(场)负责,将生猪进厂(场)信息、“瘦肉精”抽检信息、宰前检疫信息、宰后检疫信息、肉品出厂(场)交易等信息及时上传至市追溯系统数据中心;

  (7)电子结算。有一定规模的屠宰厂(场),可以通过IC卡预存款实现结算,避免现金交易,提高买卖双方交易质量。

  2.肉类批发市场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

  通过建立从肉品进场、检测及肉品交易的全程信息管理,达到猪肉流通的信息追溯要求。子系统以屠宰厂(场)交易凭证、IC卡为肉品来源依据,以批发市场交易凭证、IC卡为肉食品流向依据(卡单同行),确保来源与流向(二单、二卡)信息相关联,上连生猪屠宰企业、供应商,下接零售摊位经营业户。大中型批发市场交易批发以电子结算为原则。在批发市场内设置场内交易摊位的,必须与批发交易信息相对接,采用可追溯标签电子秤打印零售凭证。主要功能:

  (1)建立经营者(货主、买主)完整的信息档案。经营商应办理肉品流通IC卡,持卡经营;

  (2)索证验货。由市场管理员对进场肉品进行索证(屠宰厂(场)交易凭证)验货;

  (3)索证验货后批发商(货主)应读IC卡(屠宰厂(场)写入)登记,信息自动导入追溯系统;

  (4)肉品交易。零售商(买主)进行写卡登记,并打印批发市场交易凭证;

  (5)场内零售。在批发市场内设置场内交易摊位的经营户,在购进肉品信息时必须发送追溯信息至可追溯标签电子秤,零售时须通过电子秤打印零售凭证;

  (6)电子结算。对于比较规范的批发市场,可以通过IC卡预存款实现结算,避免现金交易,提高买卖双方批发交易质量;

  (7)交易结束后,由批发市场将肉品来源、流向等信息、肉品质量信息及时上传至市追溯系统数据中心。

  3.农贸市场(零售终端)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

  该系统主要运用于本市农贸市场。通过在零售市场对肉品进货验收,与批发环节、屠宰企业非接触式IC卡信息对接后,在零售终端自动生成进货信息并与可追溯标签电子秤实现信息对接,最终通过肉品销售凭证输出。以交易凭证(屠宰厂(场)、批发市场开具)、非接触式IC卡为肉品进货依据,肉品来源信息自动下传标签电子秤为手段,确保零售凭证具有可追溯性。该系统既能满足零售市场的信息管理,也能实现零售市场对肉品的信息追溯。具体功能如下:

  (1)建立经营者(摊位)完整的信息档案,经营者应办理肉品流通IC卡,持卡经营;

  (2)索证验货。由市场管理员对进场肉品进行索证(批发市场或屠宰场交易凭证)验货;

  (3)索证验货后应读IC卡(批发市场或屠宰厂(场)写入)进行登记,信息自动导入追溯系统同时数据下传至电子秤;

  (4)销售。通过可追溯标签电子秤打印零售凭证;

  (5)电子秤数据上传。营业结束后将电子秤肉品销售数据上传至零售终端追溯系统;

  (6)数据上报。将零售终端的进货信息与销售信息上报到市追溯系统数据中心。

  4.团体肉品采购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

  通过在团体(大中型企业、学校、酒店、肉制品加工厂等)对肉品进货验收,与批发环节、屠宰企业IC卡对接后,在团体肉品采购信息追溯子系统自动生成进货备案信息,并与肉品领用记录相对接,实现肉品来源信息与肉品领用信息的追溯。具体功能如下:

  (1)团体采购办理肉品流通IC卡,持卡采购;

  (2)索证验货。由企业管理员对进场肉品进行索证(批发市场或屠宰厂(场)交易凭证)验货;

  (3)索证验货后应读IC卡(批发市场或屠宰厂(场)写入)进行登记,信息自动导入追溯系统;

  (4)肉品耗用记录备案。肉品耗用与肉食品来源信息相关联;

  (5)数据上传。肉品进货数据、肉品耗用数据上传到市级数据中心。

  5.大卖场(超市)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

  该系统运用于本市大卖场(配送)。通过对大卖场已有的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采取大卖场网上填报、客户端填报、销售终端通过对收银条、肉食品包装条形码进行数据转换等多种方式,实现猪肉销售信息追溯。该系统以改造企业原有系统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影响企业内部管理、达到销售信息可追溯为原则,在有条件的大卖场实现二维码、无线信息采集机等进行信息关联与追溯。

  6.外省市进入无锡的肉品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

  该系统运用于外省市规模化生猪(养殖)屠宰企业。通过IC卡将外省市定点屠宰场与无锡市肉类交易批发市场、大卖场配送中心和餐饮企业信息相连接,使外省市生猪屠宰企业与无锡市肉类批发市场信息对接,实现对外省市进入我市的肉品流通信息的监管。

  7.政府肉类安全追溯监管子系统

  该系统运用于全市各级猪肉质量监管部门,与商务部监管平台实现有机对接。当政府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者发生猪肉安全群体性事件的时候,可以迅速通过监管平台,正确无误的查询出所有的猪肉流通情况,对某一批猪肉的来源进行彻底的跟踪和溯源。同时由于整个系统采集了所有追溯机构的交易数据,通过对交易数据的挖掘和分析,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多方面的分析报表。具体功能如下:

  (1)猪肉溯源。根据猪肉追溯码,可以按照猪肉流通的顺序显示出各个环节的相关基本交易信息和检疫情况;

  (2)猪肉流通追踪。根据猪肉追溯码溯源后,可以得到最原始交易环节的批次追溯码,根据批次追溯码可以跟踪同一批次在不同的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的销售流通情况,为进一步控制非安全猪肉的扩散提供快速准确的数据;

  (3)消费导航。由于整个追溯系统采集了猪肉屠宰、批发、零售环节的所有交易记录明细。通过这些数据可以为政府了解全市猪肉流通情况提供多方面多层次的报表与图表。例如,猪肉市场价格行情、猪肉市场价格走势图、猪肉市场价格比较图、猪肉成交价格排行表等等。

  8.消费者肉类安全追溯查询子系统

  该系统主要提供给猪肉消费者通过不通的方式查询猪肉相关追溯信息。猪肉消费者可以通过在农贸市场、大卖场设立的肉品追溯终端(触摸屏),在家中的电脑上互联网或者电话语音短消息等多种方式输入猪肉追溯码追溯出每块猪肉的养殖场关联信息、屠宰关联信息、批发市场关联信息、农贸市场关联信息,流通环节经过的所有检疫手续等,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9.肉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市级数据库

  将屠宰加工、批发配送、团体采购、零售终端等各子系统相联结提供猪肉流通全程信息,包括监管、追溯、溯源、召回、分析等,并提供全国、全省数据中心的接口,根据全国、全省数据中心的统一要求,对省、市级数据中心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导出,系统对接全国数据中心平台。

  10.“放心肉”可追溯系统监控中心分别设在市商务局、无锡工商局和市肉类市场执法巡查队。

  三、时间安排

  猪肉质量安全溯源系统用2年时间完成:2009年进行考察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在本市试点的单位(3家大型定点屠宰场、1家大型肉类批发交易市场、30家大型农贸市场),完成系统的开发和试运行;2010年,在市区30家定点屠宰场、80家农贸市场、35个大卖场和220家连锁超市推广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区及相关企业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推进和协调我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和猪肉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将肉类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专门规划,安排相应资金,高标准建设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使本市新建猪肉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具备一流猪肉食品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能力。

  (二)提供法律支撑。我市将尽快出台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等企业应遵守的行业规则,应承担的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加强对违反法规的企业及经营者的行政处罚力度。

  (三)强化舆论宣传。开展“放心肉”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使全社会树立关注食品(猪肉)卫生安全意识。通过开展争创“放心肉”食品安全专题工作推进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放心肉”食品卫生安全主题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深入开展“放心肉”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猪肉食品卫生安全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市民“放心肉”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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