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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一期第二批培训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1 生效日期: 2010-01-21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规划函[2010]16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金安”工程一期建设与应用工作,按照项目推进工作安排,定于2010年1月23至31日,在北京举办“金安”工程一期应用第二批共3期培训班。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组织项目承建单位,对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所属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业务人员以及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系统管理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对考试合格人员发放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岗位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期、第六期培训内容及参加人员
  (一)培训内容:对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所属分局行政执法统计业务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应用培训,包括:“金安”工程一期应用系统总体结构和组成、应用环境配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的操作培训。
  (二)参加人员:尚未派人参加第1期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和事故统计系统培训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本次请派1人参加培训。
  二、第五期培训内容及参加人员
  (一)培训内容: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系统管理员进行培训,包括:“金安”工程一期系统总体结构和组成、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系统安全管理、硬件设备的维护管理、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基础系统、应用系统的配置管理和运行维护。
  (二)参加人员:尚未派人参加第2期培训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本次请派1人一并参加培训,以保证“金安”所建系统上线前所有机构至少有1名经过总局培训的系统维护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管部门要落实今后“金安”所建系统的运行维护人员2名,除在第2和第4期派出1人培训外,另一名维护人员将在后续安排培训。
  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请各省煤矿安监局、分局务必选派相应业务的骨干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参加培训。
  三、培训时间
  第四期:2010年1月23日报到,24日至25日培训2天。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煤矿安监局及所属分局。
  第五期:2010年1月26日报到,27日至28日,培训2天。
  第六期:2010年1月29日报到,30日至31日,培训2天。包括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甘肃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煤矿安监局及所属分局。
  四、培训地点
  锐思特连锁旅店(北京和平里店,电话:010-64286888),位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大楼西北侧,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路甲8号。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会务组,并携带电子版个人近期2寸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以便制作培训证书。
  (二)培训期间,培训学员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不安排接站,请按照乘车路线(见附件3)前往宾馆报到。
  (三)请各单位代表将未提交总局的设备、软件到货验收报告在来京参加培训时全部带来。未完成节点测试的单位提交一份未完成测试的情况说明报告。
  会务组联系人:黄宁、居滨
  联系电话:010-64464839,13466362263,13601073299
  传真:010-64464838,64237208
  E-mail:
jasjzx@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安”工程培训中心
  联系人:林长青、花月霞
  联系电话:010-64464831,64464830
  传真:010-64241066
  E-mail:
japxzx@chinasafety.gov.cn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代表报名回执
  3.乘车路线说明
  4.关于到货验收报告和测试进展情况的说明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4期名额数(人)
5期名额数(人)
6期名额数(人)
单位名称
4期名额数(人)
5
名额数(人)
6期名额数(人)
北京煤矿安监分局
1
1
 
山西煤矿安监局
1
 
 
河北煤矿安监局
1
 
 
山西煤矿安监局西山分局
1
1
 
 河北煤矿安监局冀中分局
1
1
 
山西煤矿安监局大同分局
1
1
 
 河北煤矿安监局邯郸分局
1
1
 
山西煤矿安监局临汾分局
1
1
 
 河北煤矿安监局冀东分局
1
1
 
山西煤矿安监局长治分局
1
1
 
 河北煤矿安监局张家口分局
1
1
 
山西煤矿安监局阳泉分局
1
1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
1
 
 
山西煤矿安监局吕梁分局
1
1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乌海分局
1
1
 
山西煤矿安监局晋中分局
1
1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包头分局
1
1
 
山西煤矿安监局晋城分局
1
1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呼伦贝尔分局
1
1
 
辽宁煤矿安监局
1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赤峰分局
1
1
 
辽宁煤矿安监局辽东分局
1
1
 
吉林煤矿安监局
1
 
 
辽宁煤矿安监局辽南分局
1
1
 
吉林煤矿安监局辽源分局
1
1
 
辽宁煤矿安监局辽西分局
1
1
 
吉林煤矿安监局白山分局
1
1
 
辽宁煤矿安监局辽北分局
1
1
 
吉林煤矿安监局延边分局
1
1
 
黑龙江煤矿安监局
1
 
 
江苏煤矿安监局
1
 
 
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哈南分局
1
1
 
江苏煤矿安监局徐州分局
1
1
 
黑龙江煤矿安监局滨鹤分局
1
1
 
安徽煤矿安监局
1
 
 
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哈东分局
1
1
 
安徽煤矿安监局淮南分局
1
1
 
黑龙江煤矿安监局佳合分局
1
1
 
安徽煤矿安监局淮北分局
1
1
 
福建煤矿安监局
1
 
 
安徽煤矿安监局皖南分局
1
1
 
江西煤矿安监局
 
 
1
山东煤矿安监局
1
 
 
江西煤矿安监局赣西南分局
 
1
1
山东煤矿安监局鲁东分局
1
1
 
  江西煤矿安监局赣中分局
 
1
1
山东煤矿安监局鲁中分局
1
1
 
江西煤矿安监局赣东北分局
 
1
1
山东煤矿安监局鲁西分局
1
1
 
河南煤矿安监局
 
 
1
山东煤矿安监局鲁南分局
1
1
 
河南煤矿安监局郑州分局
 
1
1
湖北煤矿安监局
1
 
 
河南煤矿安监局豫北分局
 
1
1
湖南煤矿安监局
 
 
1
河南煤矿安监局豫西分局
 
1
1
湖南煤矿安监局郴州分局
 
1
1
河南煤矿安监局豫南分局
 
1
1
湖南煤矿安监局娄底分局
 
1
1
河南煤矿安监局豫东分局
 
1
1
湖南煤矿安监局衡阳分局
 
1
1
广西煤矿安监局
 
 
1
湖南煤矿安监局常德分局
 
1
1
 
 
 
 
单位名称
4期名额数(人)
5期名额数(人)
6期名额数(人)
单位名称
4期名额数(人)
5
名额数(人)
6期名额数(人)
四川煤矿安监局
 
 
1
重庆煤矿安监局
 
 
1
四川煤矿安监局川南分局
 
1
1
重庆煤矿安监局渝中分局
 
1
1
四川煤矿安监局川北分局
 
1
1
重庆煤矿安监局渝南分局
 
1
1
四川煤矿安监局攀西分局
 
1
1
重庆煤矿安监局渝东分局
 
1
1
四川煤矿安监局川西分局
 
1
1
贵州煤矿安监局
 
 
1
云南煤矿安监局
 
 
1
贵州煤矿安监局林东分局
 
1
1
云南煤矿安监局曲靖分局
 
1
1
贵州煤矿安监局遵义分局
 
1
1
云南煤矿安监局大理分局
 
1
1
贵州煤矿安监局水城分局
 
1
1
云南煤矿安监局红河分局
 
1
1
贵州煤矿安监局盘江分局
 
1
1
甘肃煤矿安监局
 
 
1
陕西煤矿安监局
 
 
1
甘肃煤矿安监局兰州分局
 
1
1
陕西煤矿安监局铜川分局
 
1
1
甘肃煤矿安监局陇东分局
 
1
1
陕西煤矿安监局渭南分局
 
1
1
青海煤矿安监局
 
 
1
陕西煤矿安监局榆南分局
 
1
1
宁夏煤矿安监局
 
 
1
陕西煤矿安监局咸阳分局
 
1
1
宁夏煤矿安监局银北分局
 
1
1
新疆煤矿安监局
 
 
1
宁夏煤矿安监局银南分局
 
1
1
新疆煤矿安监局南疆分局
 
1
1
新疆建设兵团分局
 
1
1
新疆煤矿安监局北疆分局
 
1
1
 
 
 
 
合计
47
73
50

附件2:培训代表报名回执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联系人:黄宁电话:010-64464839,13466362263
  传真:010-64464838,64237208
  E-mail:
japxzx@chinasafety.gov.cn
  附件3:
  乘车路线说明
  培训安排在锐思特连锁旅店(北京和平里店),位于总局机关大楼西北侧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路甲8号(在路东)。服务台电话:4006885500。
  北京火车站下车:可乘104快车到兴化路下车,向西10米到丁字路口,再向北50米。或乘地铁5号线到和平里北街站,从A2口出站,一直向西到第一个丁字路口再向北300米。
  北京西客站下车:在军事博物馆乘地铁1号线到东单站,转乘地铁5号线到和平里北街站,从A2口出站,一直向西到第一个丁字路口再向北300米。
  北京南站下车:乘地铁4号线到宣武门站,再转乘地铁2号线到崇文门站,再转乘地铁5号线到和平里北街站,从A2口出站,一直向西到第一个丁字路口再向北300米。
  首都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安贞桥站,换乘出租车到旅店(出租车费10元)。

附件4:关于提交到货验收报告和测试进展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到货验收资料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计划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项目验收,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配发给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建单位的设备、软件的到货验收报告和到货验收记录还没有收集齐全,请各相关单位来京培训人员配合,将到货验收报告及到货验收记录带到培训班提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2009年11月份之前,集成配合完成到货验收的所有设备的到货验收报告和到货验收记录。
  2.2009年11月份以后,各地配发的但集成不统一验收的机房建设中的KVM设备、GIS软件、睿剑工作流平台的到货验收报告和到货验收记录。
  二、关于各共建单位现场开展的集成测试工作
  在2010年1月20日之前仍无法完成的,由来京参加集中培训人员将无法完成测试的情况说明提交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安”工程项目推进办。
  如没有到货验收报告模板的请及时与集成或监理联系。在资料的收集阶段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安”项目推进办联系。
  项目推进办及承建单位成员联系方式:

项目推进办组织机构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手机
综合协调组
李红臣
010-64464848
13601222126
工程技术组
栗 欣
010-64463646
13401185919
应用推进组
李爱平
010-64464838
13811622718
中百信监理
刘 莹
010-64464123
13581838066
中 国 电 信
胡 良
 
13370166153

  各地设备到货验收完成情况统计表详见:
  总局金安项目办邮箱(
aqxxh@chinasafety.gov.cn)
  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
  “金安”专网(http://zwmh.chinasafet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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