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华润涟源电厂2号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25 生效日期: 2009-12-25
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湘价函[2009]134号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华润涟源电厂2号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华润涟源电厂2号发电机组(300MW)及其脱硫、脱硝装置已于2009年10月13日17时19分完成连续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并投入商业运行。根据发改价格[2009]2474号文件精神,该机组调试期间上网电量按0.3524元/千瓦时进行结算。鉴于该机组及其环保配套设施已经省级环保部门收同意投入试生产运行,且向国家环境保护部递交验收申请超过30个工作日,同意该机组上网电价自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之时起按我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0.4405元/千瓦时标准执行。你公司要切实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机组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