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9]181号
丰都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的请示》(丰都府文[2009]97号)收悉。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市政府同意你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2个镇4个乡
三合镇、名山镇、仁沙乡、龙孔乡、暨龙乡、崇兴乡。
二、设立2个街道4个镇
(一)三合街道:辖原三合镇行政区域。调整后,三合街道幅员面积78平方公里,辖13个村、10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平都大道西段50号(原三合镇政府驻地)。
(二)名山街道:辖原名山镇行政区域。调整后,名山街道幅员面积63.6平方公里,辖9个村、6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广场路41号(原名山镇政府驻地)。
(三)仁沙镇:辖原仁沙乡行政区域。调整后,仁沙镇幅员面积97平方公里,辖13个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石盘滩(原仁沙乡政府驻地)。
(四)龙孔镇:辖原龙孔乡行政区域。调整后,龙孔镇幅员面积76.4平方公里,辖10个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龙孔庙(原龙孔乡政府驻地)。
(五)暨龙镇:辖原暨龙乡行政区域。调整后,暨龙镇幅员面积154平方公里,辖7个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大坝子(原暨龙乡政府驻地)。
(六)兴龙镇:辖原崇兴乡行政区域。调整后,兴龙镇幅员面积58平方公里,辖5个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林家庙(原崇兴乡政府驻地)。
调整后,丰都县共辖30个乡镇街道,其中7个乡、21个镇、2个街道。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