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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区开发区(园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9 生效日期: 2009-11-09
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衢政办发[2009]85号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和市政府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开发区(园区)建设,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市区开发区(园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制定和完善市区工业发展空间及布局规划,按照项目决策咨询协调服务制度要求,对增量项目进行决策协调,对存量项目进行调整;
  (二)统一协调市区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整合与配套功能建设,协调解决开发区(园区)之间及内部各类矛盾和重大纠纷问题;
  (三)研究制订市区开发区(园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各项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平台融资、重大项目实施等事项;
  (四)定期加强对市区开发区(园区)建设的监管,落实各项政策及奖惩措施。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劳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环保局、开发区、高新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电力局、衢江开发区、市开发区柯城工业功能区等单位组成。
  市政府主要领导任联席会议主任,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主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由市经委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主任、常务副主任或主任、常务副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牵头召集,相关的各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承办。
  (二)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衢江开发区、市开发区柯城工业功能区等单位应在每月月初(3日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需研究讨论事项及建议意见;每季度向联席会议办公室简要报告本区域工业形势和联席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上旬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5日左右),由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遇有重大、紧急事项时,联席会议召集人可以决定临时召开会议。
  (四)联席会议形成的意见、决定以联席会议纪要(或市政府纪要)形式下发,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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