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5 生效日期: 2009-11-05
发布部门: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铜政发[2009]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铜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铜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9)27号)精神,结合铜川市实际,特制定铜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实施方案,目的在于增强医改工作的可操作性,突出重点,尽快把制度设计落实到改革行动,把惠民政策转化为群众利益。
  一、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补偿标准
  (一)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按照中央及省上关于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的有关要求,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通过财政补助的办法解决我市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使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二)提高新农合参合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0%以上。(由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三)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将省政府批准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有困难的企业纳入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80%。(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配合)
  (四)逐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及筹资标准。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将学生儿童的门诊常见病纳入门诊费用支付范围。(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五)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由市民政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配合)
  二、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设信息管理系统
  (一)2009年,城市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常住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45%。(由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二)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常住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由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三)加强城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制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三网统一”方案(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
  三、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为65岁以上老人免费做1次健康检查。(由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配合)
  (二)为15岁以下人群免费补种乙肝疫苗。(由市卫生局负责,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
  (三)对农村孕妇免费做产前检查、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实施免费住院分娩。(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口计生局、市财政局配合)
  (四)对三岁以下婴幼儿免费做生长发育健康检查。(由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五)普及健康知识。市内各媒体均应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由市广电局负责,市卫生局配合)
  四、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
  (一)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市级统筹制度。(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二)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由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三)逐步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五、加快推进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快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09年安排建设区县级医院2所、乡镇中心卫生院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所。(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卫生局配合)
  (二)完成543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建成率达到100%。继续加强内涵建设,建立完善公共卫生长效考核机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由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三)启动实施精神卫生机构建设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卫生局配合)
  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
  (一)继续抓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按期完成乡村两级农村卫生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和新农合知识培训。3年内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全科医师355名、社区护士388名。(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事局、市财政局配合)
  (二)落实中省相关优惠政策,鼓励返聘退休医生到乡镇、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事局、市财政局配合)
  (三)依据陕西省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落实好我市各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事局、市财政局配合)
  (四)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根据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国省定贫困区县的要求,确定由市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宜君县人民医院和印台区中医医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对口支援耀州区人民医院。三级医院派出的每只医疗队要有5名高年资主治以上医务人员组成,采取坐诊、带教、查房、技术指导、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帮扶;三级医院免费接收对口支援医院进修人员,逐步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提高县级医院诊疗和管理水平,最终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由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市人事局配合)
  (五)落实好市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事局配合)
  (六)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2009年起,对志愿去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由市教育局负责,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
  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认真做好市区县医院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由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配合)
  (二)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医院所有者的责权,开展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国资委、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配合)
  (三)探索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岗位职责、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和问责奖惩管理办法。(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事局配合)
  (四)研究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卫生局配合)
  八、加快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实施县级及以下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等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由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二)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21.5元。(由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三)逐步整合乡镇卫生技术力量,探索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管理新办法。(由市编办负责,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财政局配合)
  九、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一)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严格执行省级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逐步推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由市物价局负责,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配合)
  (二)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药品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局、市广电局配合)
  (三)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标准。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以满足患者需要。(由市卫生局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四)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十、探索统一的医保体制试点工作
  (一)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将原城镇大集体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
  (二)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
  (三)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办法,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直接结算。(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
  (四)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城乡救助之间的衔接,逐步整合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配合)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区县政府和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落实,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认真落实中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宣传方案,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