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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0 生效日期: 2010-01-20
发布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文号: 凉府办函[2010]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评价办法》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
凉山州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州政府系统办公室行政效能,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建立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工作机制,更好地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和评价事项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办公室进行评价。评价事项包括文会办理、督查调研、信息技术工作。
  二、评价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订评价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相关单位的工作。
  (二)注重实效原则。既注重评价工作实绩和效率,又注重评价服务质量。
  (三)便于操作原则。评价对象、事项、方式、标准应明确具体,定性定量评价结合。
  (四)激励创新原则。注重工作创新和服务创新,着重精神鼓励。
  三、评价方式
  (一)评价事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失职、失误、差错的酌情扣分(最低零分,不计负分),重大过错实行一票否决。评价事项获得全省、全州先进,经验在全省、全州推广的,得到省、州主要领导肯定,广大群众赞誉并产生积极影响的,有重大创新的,可视情况加分(不超过单项分的30%)。
  (二)州政府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对相对应的工作进行日常评价并登记在册。
  (三)分别对文会办理、督查调研、信息技术各项进行单独评价和计分,按计分分别评定各项先进单位,评定范围为县市、州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总数的30%,不分先进等次。
  (四)州政府办公室对获得先进的办公室在全州政府系统内通报表彰。未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办公室扣分情况,作为县市目标考核和州直部门绩效管理考核的扣分依据。
  四、评价标准
  (一)文会办理(按100分计分,1-4项由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5-7项由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会同办内相关科室进行评价)。
  1.提高公文质量,公文体例格式规范,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四川省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和州政府办公室相关规定要求;公文文种使用准确,格式规范,行文恰当,文字表述清楚,校对无误,计20分。有错别字、数据错误等一次扣5分;发现重大内容错误或被州政府办公室退文一次扣10分。
  2.按规范程序向州政府报送公文,无越级报送、公文倒流、多头送文、裸体公文情况,计20分。出现违反规定一次扣5分。出现3次取消评先资格。
  3.积极参与并做好全州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中的州政府公文收取工作,计10分。未接入全州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的单位此项不得分;发现未及时收取文件一次扣2分。
  4.机要保密工作规范,无失泄密事件。发生失泄密事件一次,评先资格一票否决。
  5.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召开的会议,会议通知发出后,参会单位及时接收并按通知要求工作无误,计20分。通知发送和接收出现差错一次扣5分;未按要求报名、报到、无故缺席、未经请假批准即请人代会、迟到早退等情况每人次扣5分。
  6.承办以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承办单位会议准备充分、组织有序,计20分。会务工作出现差错造成严重影响或领导明确提出批评的,一次扣10分。会议成功举办一次加计5分,受州领导表扬的另加计3分。
  7.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部门综合性会议执行申报制度,按程序审批备案,计10分。违反有关规定,一次扣5分。
  (二)督查调研(按100分计分,1-4项由州政府督办室、5-7项由州政府研究室分别会同办内相关科室进行评价)。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计10分。缺一项扣5分。
  2.认真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反馈贯彻州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州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计15分。不按要求落实的,出现一次扣5分,如15分全扣,评选资格一票否决。
  3.认真承办领导批示件和州政府督办室交办(转办)的督办件,按规定时间、要求反馈和办结率达100%,计15分。未按要求办结出现一次扣5分,连续出现2次未按时办结的,此项计分全扣。
  4.积极协助配合、州政府办公室开展政务督办工作,计10分。出现配合不到位一次扣5分。
  5.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州政府研究室报送调研报告2-3篇,计20分。每少一篇扣5分;州政府采纳调研建议,有领导批示又形成正式文件的酌情加分。
  6.起草文稿所需材料提供及时准确充分,质量高,计20分。出现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一次扣5分,材料简单应对,无采用价值或采用价值不高的,一次扣减5-10分;有重要参考价值并进入州政府领导重要文稿的,每次加计3分。
  7.调研工作有序开展,计10分。对州政府办公室部署的调研课题未按要求完成的,一次扣5分;调研成果在省、州有关内刊上刊发的,每篇加计3分。
  (三)信息技术(按100分计分,由州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科会同州信息化办进行评价)。
  1.政务信息报送(80分)具体评价办法按照当年州政府办公室下达的全州政务信息目标任务执行。完成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分)。
  按照州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计分。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分)。
  4.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评先资格一票否决。
  五、组织领导
  州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评价工作,州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及州政府办公室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评价,集体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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