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科发政[2010]3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资委、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自2006年7月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来,已有469家企业分三批参加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7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要求,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正式启动实施。建设创新型企业是实施这一工程的重要载体之一。根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作用,经三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现将《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科学技术部政策法规司 010-58881762
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 010-63193490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010-68591420 附件:1.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
3.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
科学技术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作用,经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一、工作原则
(一)加大推进力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培育创新型企业500强、带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目标,在总结前三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深化试点内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
(二)加强引导支持。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突出调整振兴重点产业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导向,结合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既注重政府引导,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创新要素向试点企业聚焦,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三)突出示范带动。重点支持前期试点基础较好的地方继续推进试点工作,形成区域示范效应;对试点企业实施跟踪评估和动态管理,加强宣传和交流,强化创新型企业建设导向,发挥试点企业的产业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引导广大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
二、试点范围
重点在国有骨干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筛选确定试点企业,注重从参与实施《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重大专项的企业中选择。
三、选择资格和条 件
(一)选择资格
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中国公民或中资机构在中国境内全资设立或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不具备上款资格的海外留学人才创办的企业(简称留学生企业)应符合以下条 件:留学生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参照证监会2006年第35号令《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 规定进行界定);企业的运营总部、研发总部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部门设在中国境内,且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缴税额和研发费用均占全部纳税额和全部研发费用的60%以上,产品增加值的60%以上源自中国境内。
2.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方向。
3.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一般应近三年连续盈利或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6%以上。
(二)选择条 件
根据企业符合以下条 件的情况进行优选:
1.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农业企业近三年获得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植物新品种权等。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同类企业中,研发费用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在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
3.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0%以上。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亿元,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对于成长型企业,可适当降低主营业务收入等有关要求,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这里所指的成长型企业,其主导产品应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列出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且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在30%以上。
对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需重点培育的企业,可适当降低主营业务收入等有关要求,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5.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有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健全,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程序
企业自愿申请,各有关地方的技术创新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尚未建立相应联合工作机构的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以下均简称推荐单位)组织初选并推荐,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审核确定第四批试点企业。
(二)申报方式和主要步骤
1.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纸质”方式进行。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指标,组织符合条 件的企业于2010年2月22日后登录“创新型企业建设服务网”(http://cxqy.most.gov.cn)的“信息上报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点击进入“试点企业申报”栏目,在线填报《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和《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见附件2和附件3),并于2010年3月5日前完成网络报送。网络报送后,由系统生成Word文档,打印盖章 装订成册,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和申报表合并装订,证明材料单独装订)进行纸质报送。
网络报送工作联系人:陈原
电话:010-58884941 E-mail:cheny@most.cn
因涉密等原因不能通过网络申报的,经推荐单位与科技部政策法规司联系同意后,可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光盘。申报文件电子版格式从科技部主页(http://www.most.cn)的“通知通告”栏目或“创新型企业建设服务网”(http://cxqy.most.gov.cn)的“信息上报系统”的用户登录页面中下载。
2.中央企业向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向本地方的推荐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企业报送纸质材料截至2010年3月8日(以收到之日为准)。只采取纸质报送的企业,还需递交电子版光盘两份。
3.请各地方推荐单位对企业的网络和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10年3月12日前完成网络推荐,2010年3月15日(以收到之日为准)前将推荐意见函一份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只采取纸质报送的,还需电子版光盘一份)寄送到创新型企业试点受理工作组。各地方推荐作为试点候选的企业不超过2家,并在推荐函中给出排序。推荐函可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代章 。
受理工作组联系人:李亚军
电话:010-68575704(带传真),68525114
E-mail:liyj@ct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100045)
4.科学技术部将会同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被推荐企业组织审核和优选后发布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5.请各地方参照本通知要求推进本地区的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并及时向我们报告工作进展,加强沟通和联系。
附件2: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
推荐单位(盖章 ):
科学技术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O 年 月
编 写 说 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1.“经济类型”需对“()”内的选项进一步选择;
2.“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应披露至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最终控制人为止。
3.“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报中类代码,为3位数字;
4.“所属技术领域”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前沿技术等内容或《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填写;
5.“科技活动人员”是指企业内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参加科技项目人员、从事科技活动管理人员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6.“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是指企业内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和一级证书的人员;
7.“境内增加值”、“境内缴税额”分别指源自中国境内的产品增加值和在中国境内缴纳的税金;
8.“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认证情况”对制药企业还应包含通过国家GMP认证情况等;
9.“近两年是否有质量、环保、安全等处罚记录”是指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受到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0.“拥有有效专利(知识产权)数”是指在申报年度拥有的、经国内外有关部门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专利(知识产权)总数,不包括因放弃权利等原因提前失去效力的专利(知识产权)。
二、创新发展的现状及经验总结
简要介绍企业创新发展历程和现状,包括技术创新、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内容;着重总结企业的创新特色和模式。不超过2000字。
三、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
结合企业实际,一般按照2~3年试点期,提出通过试点要达到的主要目标,要求体现企业特色。不超过500字。
四、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
围绕试点目标的实现,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和发展急需,提出在试点期内开展相关工作的重点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可以下列方面为参考提出2-3项重点内容。不超过3000字。
1.如何确立创新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明确创新的重点领域、发展方向以及合理的技术路线。
2.如何完善有利于创新的内在体制和机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考核评价,加强中长期激励,探索新的产学研结合模式。
3.如何加强创新的基础和能力建设,增强技术开发和工程配套能力,做好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加强品牌及营销创新。
4.如何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5.如何培育企业创新文化,形成尊重创新、鼓励创新、勇于创新的内部氛围。
五、试点工作的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
企业在试点期内,根据整体发展规划,自主设定试点工作的工作进度、阶段目标。设定的阶段目标应可以评估。不超过600字。
六、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
在试点期内,为完成试点工作的各项重点内容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人员、经费、内部机制政策等方面。不超过1000字。
七、试点工作组织和责任分解
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组织机构,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成员的分工,指定专人与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八、本方案用仿宋体小四号字填写并需打印(A4);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无”表示;如内容较多不够填写,可以适当附页。
九、以下材料随方案一并报送:
1.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如有变更需提交反映变更情况的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有关财务报表,包括基本情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可不报现金流量表)、科技支出与科研成果情况表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研发费用支出的相关报表等;已形成2009年财务报表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在报表上加盖企业公章 并标注“未经过审计”;确实无法提供2009年财务报表的,需在申报书相应栏中填写相关预计数据。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资信等级评定证书,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证书,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认证评级(评比)证书,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技术标准批准文件;
4.企业(科技)发展规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薪酬激励制度和奖励表彰制度等。
5.留学生企业须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留学生企业界定条 件的有关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财务报表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
十、企业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一经发现有故意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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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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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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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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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及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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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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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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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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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非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三位) |
股东性质 (外资、内资) |
股权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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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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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是否为取得外国国籍的留学生 |
□是,国籍( ) |
□否 | ||||||||||||||||||||||||||||||||||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及代码(国标2002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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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营 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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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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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主导产品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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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经何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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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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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 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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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从业 人员数 |
科技活动人员数 |
研究开发人员数 |
高级工、技师及 高级技师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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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立 研发机构 |
□是 □否 |
研发机 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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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有 工会组织 |
□是 □否 | |||||||||||||||||||||||||||||||
研发机构 认定情况 |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 ) □国家重点实验室数( )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数( ) □其他国家级研发机构数( ) |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 )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数(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 ) □其他省部级研发机构数( ) | ||||||||||||||||||||||||||||||||||
近三年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情况 (包括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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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财务状况 |
增加值(万元) |
境内增加值(万元) |
缴税总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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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缴税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销售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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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固定资产(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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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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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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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创新投入产出情况 |
2007年研究开发费用 (万元) |
2007年科技活动经费(万元) |
2007年新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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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研究开发费用 (万元) |
2008年科技活动经费(万元) |
2008年新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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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研究开发费用 (万元) |
2009年科技活动经费(万元) |
2009年新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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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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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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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相关财务数据审计情况 |
□已经过审计 □未经过审计 □预计数 | |||||||||||||||||||||||||||||||||||
上市情况 |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外上市 □尚未上市 | |||||||||||||||||||||||||||||||||||
质量体系、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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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是否有质量、环保、安全等处罚记录 |
□有(何时由何机关作出何种处罚决定: ) □无 | |||||||||||||||||||||||||||||||||||
拥有 自主 知识 产权 情况 |
近三年专利(知识产权)申请数 |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
近三年专利(知识产权)授权数 |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
拥有有效专利(知识产权)数 |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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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数 | ||||||||||||||||||||||||||||||||||||
国际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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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科技 奖励数量 |
国家科技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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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科技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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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发展的现状及经验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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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按照2~3年试点期进行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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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2~3年试点期进行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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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点工作的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按照2~3年试点期进行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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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按照2~3年试点期进行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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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试点工作组织和责任分解 | ||||||||||||||||||||||||||||||||||||
试点工作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E_mail: 联络员 姓名: 职务: 电话: E_mail: 试点工作组织 | ||||||||||||||||||||||||||||||||||||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在试点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及责任 |
电话 (座机和手机) |
附件3: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
企业名称:
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
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 |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
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 |
①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植物新品种权等情况 ②主持或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情况 |
①产学研合作情况 ②研发投入情况 ③技术领先水平及发展潜力 ④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情况 |
①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 ②拥有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情况 ③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情况 |
①资产负债情况 ②治理结构和社会诚信形象 ③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④知识产权管理情况 |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技术创新相关规划情况 ②工会活动、职工技术创新及合理化建议情况 ③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情况 |
注:请根据《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中所列“选择条 件”,按照本表各栏序号标注逐项填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