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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妇联关于印发宁波市妇联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5 生效日期: 2010-01-25
发布部门: 宁波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妇联,各园区、市直机关妇工委,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宁波市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市妇联对2010年的工作作出了部署。现将《宁波市妇联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
宁波市妇联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之年,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为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扎实基础的关键之年。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各级妇联要引领广大妇女群众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以及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参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各项工作,在“两个年”活动中奋发有为。
  全市妇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实施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和“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战略,以参与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促进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推进社会民生改善为目标,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根本,不断深化市第十三次妇代会提出的“六大工程”,团结凝聚全市妇女力量,为宁波加快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服务中心,科学发展,引领妇女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创造新业绩
  紧扣党政中心工作、引领妇女践行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战略思想。各级妇联要着力于促进妇女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深入实施“母亲素养工程”和“巾帼创业创新工程”。
  (一)促进女性创业就业。继续探索女性创业就业帮扶机制,营造有利于女性创业就业的社会氛围,完善各级女性创业就业导师团、指导实践基地和“巾帼创业创新网”的服务功能,依托政府和社会力量推进实施各类女性创业小额贷款政策。
  一要推进女性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市妇联将继续开展“女性创业就业助推月”系列活动,在《东南商报》开设“创业女性故事会”专栏,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创业女性事迹巡回报告会、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案例征集和论坛等活动,举办巾帼人才专场招聘会和女性就业洽谈会,对来料加工经纪人和从业人员进行补助。发挥各级培训机构作用,引领广大妇女、尤其是女大学生提升创业就业素质,继续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女性SIYB实战培训,组织城乡妇女参加劳动技能和现代农业知识培训。
  二要创建女性创业创新特色品牌。做大做强“妇字号”名特优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农家乐俱乐部及基地、女经纪人协会、女子创业街等各类女性创业就业特色载体。在拓展“巾帼文明岗”创建领域的同时,通过创建特色型文明岗丰富创建内容,通过巾帼标兵评选促使女性人才成长。坚持资源共享、互助对接的原则,深化“巾帼示范村(社区)”创建,打造一批基层妇女工作亮点工程。与农办、旅游局等部门联合举办培训、评优、交流等活动,培育一大批具有女性特色的农家乐示范点。
  三要探索城乡妇女互助对接机制。广泛开展岗村牵手、企村共建、岗岗结对、机关妇委会与村妇代会对接等各种活动,引导各类女性社团开展交流洽谈活动,在城乡各类女性基层组织之间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工作同促的发展格局。带动城乡各界妇女创业就业。通过开展座谈会、论坛、咨询会、三下乡活动等,发挥协调组织成员单位联络员、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科技指导中心专家和各级创业就业导师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妇字号”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家乐、来料加工集聚点,构建社会化的妇女创业创新支持体系。
  (二)推进女性参政议政。从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有利于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支持性政策提供依据。通过举办各级各类女性素质培训班,引导各层次、各领域的妇女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女性人才库建设,重点加强党政机关女领导干部和女村官队伍建设,发挥各类女性专业协会的优势,树立和宣传女性人才先进典型,为女性人才的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环境。要联合组织部门举办局级女干部培训班和女干部联谊活动,加强调研和督查工作,推动实现党政机关女干部配备比例逐步提高。加强对女企业家协会等各类女性团体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她们参与实施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引擎”战略,在女性创业创新、参政议政中发挥引领和助推作用。
  (三)提升女性身心健康素养。深化“母亲素养工程”,落实24学时的系统培训,扩大妇女教育培训受惠面,培训对象向农村母亲、外来母亲拓展。提升教学质量和理论层次,优化培训学校(点)的软硬件建设,组织力量进行课题调研。完善妇女教育培训体系,以宁波大学女子学院为依托,经常组织高层次讲座和报告会,发展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指导、家政服务等支撑性培训。加强对“全球通?知音心理咨询热线”的管理,提高心理咨询师的整体素质,为全市妇女儿童舒缓压力提供优质服务。
  二、服务基层,完善组织,促进妇女在改革开放创新中实现新价值
  各级妇联要着力于夯实党的群众工作基础、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培育健康文明的时代风尚,促进“固本强基工程”和“家庭文明工程”的持续有效开展。
  (一)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女组织
  一要激励各级妇联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总要求,不断增强妇联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帮手作用。全面开展创学习型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岗位读书活动,认真制定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抓好各级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和妇女代表的培训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妇女现代远程教育,努力提高妇联干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妇女儿童的整体水平。
  二要创新妇女组织模式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妇女组织的工作覆盖面,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巩固传统工作阵地,并在社区、楼宇、“两新”组织、流动妇女集聚区等领域培植新的生长点。不断创新妇女组织的工作机制,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建立区域性妇联组织,加强对团体会员的指导和服务,实现传统妇联组织与新兴妇女社团的有机结合,实现妇联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的有机结合。市妇联将召开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专题研讨会和村会结对工作座谈会,以“女性?发展?和谐”为主题,开展各界妇女联谊活动和上下联动的妇女代表联系月活动,继续开展两年一度的妇女工作创新奖评选。
  三要促进妇女组织的规范管理和高效运作。牢固树立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理念,坚持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加强对基层妇女组织进行分类指导和规范管理。市妇联将出台指导性文件,在全市基层妇女组织中规范开展以“五有”建设和“五好”评选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基层妇女组织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对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选表彰一批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单位和先进妇女组织、优秀妇女干部,提高基层妇女组织的创建热情和服务能力。
  (二)加强妇女儿童思想道德建设
  一要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创新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按照铸造灵魂、突出主题、把握精髓、夯实基础的要求,坚持团结鼓劲、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主基调,开展爱国歌曲家家唱、“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等各种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完善妇女舆情收集与反馈机制,加强妇联系统网站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形成更加畅通、准确、便捷的信息交流渠道。
  二要以纪念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为契机,掀起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新高潮。市妇联将举办“回眸百年?穿越梦想”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万人广场活动,表彰100名甬城杰出女性;在新闻媒体上开设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专栏,并形成一批深度报道。各地要策划一批精品活动,开创一批优秀专栏,宣传一批妇女典型,上下联动营造展妇女风采、论妇女进步、谋妇女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要以推进巾帼志愿服务为抓手,拓展妇女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渠道。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巾帼志愿者队伍,完善教育培训、联络联谊、评选表彰等服务体系,开展巾帼(家庭)维稳、保洁、助困、敬老、扶幼、健身、宣传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引领城乡妇女拓展参与社会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市妇联将召开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工作总结表彰会和联谊活动。
  (三)丰富和谐家庭建设内涵
  一要提高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的水平。大力推进和谐家庭建设,倡导低碳生活,继续推进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各地要在进一步丰富和谐文明家庭创建载体、拓展和谐家庭创建领域的同时,创建各具特色的家庭工作品牌,培植多种多样的单项文明家庭。市妇联将开展千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二要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把“平安家庭”创建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平安家庭”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示范创建,重点规范社区(村)妇女维权站(点)建设,继续开展“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活动,组织参加省“平安家庭”大行动。
  三要创新家庭教育的载体和机制。市妇联将以建设“家教时空”暨网络家长学校为主线,以“六一”庆祝活动为重点,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示范家长学校复查复评、十佳教子有方家长评选等活动,做好家庭教育“十一五”计划的评估和“十二五”计划的制订工作。各地要健全四级联动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充实讲师团和专家库,建立通讯员队伍,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
  三、服务妇女,促进和谐,帮助妇女儿童在改善社会民生中获得新实惠
  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妇联要着力于推动广大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深入实施“妇女维权工程”和“妇女关爱工程”。
  (一)以推动妇女儿童规划全面达标为重点,优化妇女儿童发展整体环境
  一要抓住“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攻关力度,推动有效解决。市妇儿工委办将组织专家赴各地开展调研,完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和论文研讨,为切实做好两个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打好基础。各地妇联要充分调研,为党政决策做好参谋助手,确保规划中的妇女发展六大领域和儿童发展四大领域各项既定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要以编制“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契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高度重视新一周期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深入调研、充分认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目标指标和策略措施。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两个规划中的主要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使两个规划编入市“十二五”规划体系。
  三要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和舆情研究,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视妇女理论研究队伍建设,构建社科、党校、高校、妇联四位一体的妇女研究网络,形成一批与发展妇女儿童事业、解决妇女儿童利益问题密切相关的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理论研究文章,积极向党政部门建言献策,参与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通过提案议案、核心期刊、新闻媒体等公布成果,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营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以完善妇女维权社会化体系为重点,引导妇女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整合社会力量,建立和完善家庭暴力救助体系,有效运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法律援助,通过宣传促进社会各界增强反家暴意识,通过培训促使相关人员提高调处家庭暴力案件能力。市妇联将与公安部门合作规范“110”对家庭暴力的出警机制,与民政局合作改进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运作机制。
  二要畅通妇女群众信访渠道。通过开展“关爱姐妹”妇女信访活动、召开妇联系统维权工作会议、组织妇联信访干部参加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推广全国妇联信访软件系统等途径,促使全市妇女干部提高信访维权能力。更加关注个案维权,建立信访个案跟踪反馈制度,推动查处重大典型的妇女被侵权案件。市妇联将与信访等部门探索建立协同调处疑难信访制度,加强预警、接访、调处等信访制度建设;与法院合作调整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队伍,与司法局合作深化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并开展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
  三要促进维权与维稳的紧密结合。抓住各个重大节日的契机,面向各界妇女开展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教育。“三八”节期间,全市妇联要上下联动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启动妇女普法大篷车进社区、进农村行动,举办妇女法律援助专场咨询会,并依托新闻媒体进行普法宣传。认真总结“五五”妇女普法经验,针对妇女儿童实际情况制订“六五”妇女普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外来人口管理、禁毒、防艾、老龄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以推进妇女“两癌”检查试点为重点,深化妇女儿童慈善公益事业
  一要深化“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全面总结该工程两年来的实施情况,对今后规范实施工程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开展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试点工作,并争取扩大“两癌”筛查工作的受益面,积极探索普惠广大农村妇女的妇科免费检查的长效机制和预防治疗的有效途径。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意识、技术等问题,使全市各界妇女的参检率和保健知识知晓面都有新的提高。
  二要为妇女争取政策保障和社会援助。采取多种举措,帮助失业失地妇女、低收入妇女、单亲贫困母亲、老龄妇女、病残妇女等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在春节前夕,通过各级妇联上下联动的方式,全面开展亚德客阳光行动,运用社会资源重点资助1500户贫困家庭。继续做好“康乃馨救助计划”的宣传实施工作,建立配套服务机制,提高救助基金的社会关注度和妇女受益率。继续为各级“三八”红旗手争取扶持和激励政策。
  三要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环境。重点加强对流动、单亲、残疾、特困等类型儿童的服务,市妇联将组织做好“六一”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的慰问活动,启动“流动儿童登记”和“儿童友好家园”项目。深化代理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和甬川两地关爱行动,在全市建设一批农村家庭教育爱心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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