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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2 生效日期: 2010-01-22
发布部门: 兰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兰政办发[2010]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春节临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近期,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就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切实做好当前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工作,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实际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目前,我市部分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居民中失业、下岗人员、无退休工资的老年人和失地农民,在就业、住房、医疗、养老、子女就学、冬季取暖等方面存在一些实际困难,生活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为民解困职能,立即开展对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对各类困难情况要逐一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强化责任,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救助保障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简化工作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吃、住、医疗和冬季采暖等问题。民政、教育、财政、卫生、房管等部门要加大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廉租房补贴、医疗救助和采暖补贴等专项救助力度,劳动就业部门要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就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劳动自救能力,同时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要研究制定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低收入家庭核算标准的认定办法,扩大专项救助对象范围,扎扎实实地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三、加强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安排,筹措资金,组织人员,集中时间,深入五保户、特困户、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活动,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同时,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形式多样的捐助活动,积极开展向城乡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尽快把捐赠的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使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愉快过节。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督促检查,积极引导困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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